对政协铜川市耀州区九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复函
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
类 别: B |
签发人:范琦 |
张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台村一组、二组、三组安装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五台村一组、二组、三组为药王山大景规划范围,一组、二组于2016年药王山纪念馆拆迁,2019年药王山纪念馆和药王山山门之间的迎宾大道的建设拆迁,已拆除70%;二组剩余户巷道的硬化、上下水、绿化按标准在2017年已全部完成;三组紧邻药王大道巷道的硬化、上下水及附属设施已在2015年已经完成;一组、二组、三组基础设施完善因都在药王山大景区规划范围内,按照市区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改造拆迁,因此您提出的«关于在五台村一组、二组、三组安装路灯的提案»现在无法进行实施,在药王山大景区实施改造拆迁完成后所属基础设施逐步逐项统一完成(含路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地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8日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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