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超同志任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段勇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立同志任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毅勇同志任区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章栋同志任区司法局孙塬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刚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锋同志任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站副站长;
王鹏林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石静同志任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吕西盈同志任区文物管理所所长;
王鹏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强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屈云锋同志任区林业工作站(区干杂果服务管理中心)副站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寇飞同志任区惠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国鑫同志任区惠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静静同志任天宝路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龙兴同志任锦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庆庆同志任锦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星同志任庙湾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邢文莉同志任照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宗旭同志任照金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立同志任石柱镇经济综合服务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任小宁同志区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郝耿同志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军社同志区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立同志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杨改荣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刚同志区财政局天宝路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伟同志区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超同志区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锋同志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苗青岗同志天宝路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站)主任(站长)职务;
杨永峰同志锦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颜旭敏同志小丘镇经济综合服务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寇飞同志庙湾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何磊同志照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主任(所长)职务;
胡伟同志照金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李浩同志石柱镇经济综合服务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2 日
网络编辑:何宁
信息审核:王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