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文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文婷同志任区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席恒涛同志任区商务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翠翠同志任区商务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 敏同志任区司法局小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 凡同志任区司法局照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莉同志任区财政局永安路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锋同志任区财政局孙塬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 婷同志任区接待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 超同志任区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 静同志任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健同志任区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中心副主任;
鄂小刚同志任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虎强同志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飞同志任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宋 聪同志任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副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建同志任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 娟同志任区文物管理所副所长;
谭 静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主任;
刘 江同志任区孙思邈中医院(区孙思邈康养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健(区人武部)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董 钊同志任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静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安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邱刚鹏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宝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昊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明礼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
冯 茜同志任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建德同志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赵小彦同志任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耀辉同志任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亚林同志任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冬冬同志任锦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康 昭同志任锦阳路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杰同志任关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免去:
魏 强同志区接待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 婷同志区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左 静同志区预算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刘 云同志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谭 静同志区房屋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太平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别晓峰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 凯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志龙同志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贺建德同志区柳林国有生态林场副场长职务;
白雪婷同志锦阳路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付 超同志锦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 健同志关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网络编辑:何宁
信息审核: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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