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铜川市耀州区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的公示
按照《铜川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铜水发〔2019〕39号),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高效运行,结合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各涉农镇办为运行管理责任主体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涉农镇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为本行政村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直接责任人。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网络编辑:区水务局
信息审核: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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