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政策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3 08: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孤儿救助

认定条件: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补助标准: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1400元/人·月(大学生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等同于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1000元/人·月。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认定条件:(第一类)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或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第二类)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或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生活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0元/人·月(若此人为低保家庭儿童,则包含本人享受低保的金额);其他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700元/人·月。


网络编辑:李敏
信息审核:王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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