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政策

来源:耀州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10:2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定义:临时救助制度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救助标准: 原则上按照当地1至12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临时救助标准计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元。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均可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紧急情况下,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急难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对象范围:

1.急难型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对象。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提供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诊断证明、困难证明、残疾证、遭遇突发事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注: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低保边缘家庭申请临时救助只需提供家庭或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和申请。)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网络编辑:姜文
信息审核:王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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