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铜耀市监药处〔2019〕9号
医疗执业许可证编号: PDY50031361020412D6001
地址:耀州区关庄镇关庄村
联系方式: 1357157085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田王盈 职务: 医生
经查,你(单位)有以下违法事实:经营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饮片竹茹、台乌药、绞股蓝等15种药品,货值500元。
主要证据: 1、现场检查笔录;
2、询问调查笔录;
3、购进及销售记录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 四十九 条第三款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超过有效期的……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 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饮片竹茹、台乌药、绞股蓝等15种药品;
2、处以货值2倍的处罚,罚款1000元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 工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地址:耀州区药王路。帐号: 2602011611900103335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耀州区人民政府或者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 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5 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网络编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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