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铜耀市监处 〔2020〕06号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铜川市耀州区食味居煎饼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610221610036578
住所(住址):耀州区文营西路兴盛街
2020年4月7日,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铜川市耀州区耀州区文营西路兴盛街检查时发现:铜川市耀州区食味居煎饼店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面积为48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关规定,依据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处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4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4月19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情况,以及复核、听证过程及意见)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超过超过有效期限,但未改变许可条件,超期期间并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且不存在《规则》第十、十二、十四条规定情况的;处5000元以上23000元以下的罚款。询问笔录显示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000元。
我局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3、罚款5000元。
罚没共计:6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工行铜川市耀州区支行(耀州区药王路)账号:260201161190010333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4 月 19 日
网络编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