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铜市监发[2021]210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区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铜川好多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0日,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铜川好多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19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现场核查,该店为蔬菜经营环节,经营者购进韭菜时索取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农残检测报告,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该单位立即停止了不合格韭菜的销售行为,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韭菜发布了召回通告,2021年11月28经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已整改到位。
二、铜川市耀州区老碗面庄餐(饮)具经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0日,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铜川市耀州区老碗面庄使用的小菜碟、豆腐脑碗、汤碗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现场核查:该单位用于消毒的设施能正常开启使用,但因使用年限长,无法达到消毒效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该单位立即对消毒设施进行了更换,2021年11月21经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已整改到位。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网络编辑:刘燕妮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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