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耀州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08 15: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耀州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地区消费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在农村日常消费品中掺杂使假、“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混淆售卖、虚假宣传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区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质量强区战略,聚焦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地区质量违法行为,健全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消费品治理机制,着力提升农村消费品供给质量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杜志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白强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登记指导科、质计科、网监科、价格科、食品安全监管科、知识产权科、稽查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协调工作。

三、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农资、建材、日用消费品、化肥、农用机械、电线电缆、水泥、钢筋、防水材料、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取暖器、老年用品等。

重点区域:以农村各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流动摊贩聚集区、小作坊、校园周边小卖部、农村旅游景区为重点的农村范围内及城乡接合处、网络销售平台等农村居民涉足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电商。

重点时段:紧盯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节假日、农村集会等重点时段,切实防范消费高峰时段农村消费品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发生。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生产经营主体排查。对重点区域内农村消费品生产销售主体进行全覆盖式摸底排查,逐一列入监管台账,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重点关注信用等级低或有失信记录的经营主体,结合村民消费反馈和投诉举报,详细记录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经营主体的档案信息并进行重点监管。重点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网格化质量监管模式,责任人要对辖区内消费品质量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质计科、消保科牵头,登记指导科、稽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穿透式治理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针对农村消费品生产企业,严格检查其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准入管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冒用厂名厂址或商标、缺陷产品的监控和处理等;针对农村消费品销售企业,检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职责、有市场准入要求(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获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缺陷、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情况;对于农资建材等产品,邀请技术专家协同检查或进行现场快检。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电线电缆、聚火防风装置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相应专项要求开展检查。从各环节、各维度打通监管“经络”,有效防范遏止问题产品在农村市场生产流通。(质计科、消保科、登记指导科、价监科、知识产权科、稽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充分发挥农村消费品监督抽查效能。要加大农村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手段掌握辖区内农村消费品质量水平。结合重点时段和辖区特点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特别关注网络销售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情况,防范电商廉价低质消费品流入农村地区。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监督抽查的震慑作用,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农村市场。优化风险监测流程,探索快速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消费品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为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及时发布农村消费品风险预警信息。(质计科、消保科、食品安全监管科、网监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加大农村消费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针对网络销售中商品质量信息与实物分离、“三无”产品问题突出、平台企业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甚至出现重新开店逃避监管的情况,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压实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督导电商平台加大技术投入,健全产品自查制度。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销售非法产品的,督促平台立即下架并依法从严处理。重点关注直播带货、短视频、社交电商等网络销售新形态,加强网售“三无”、假冒伪劣、真假掺售的消费品核查处置,避免农村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和留守儿童群体成为电商违法消费品“围猎对象”。(网监科牵头,质计科、稽查科、消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五)严查严打农村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对排查走访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对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整治在农村日常消费品中掺杂使假、“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混淆售卖、虚假宣传等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质量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加强问题产品的质量追溯。针对跨区域、链条化违法案件,协同作战,建立联合打击机制。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严厉整治农村消费品质量违法乱象。(稽查科牵头,登记指导科、质计科、价监科、知识产权科、消保科、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六)精准帮扶提升农村市场主体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三年行动要求,根据农村市场主体“小、散、弱”等特点,通过开展“你点我帮”活动,摸清农村市场主体的技术需求、质量短板、资源配置,联合相关协会、技术机构精准定制帮扶方案,生产企业从制度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提升、检验检测、标准宣贯、缺陷消费品召回、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开展帮扶;销售单位从制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保持商品质量、产品市场准入政策、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等开展帮扶,助推农村消费品质量提升。(质计科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七)广泛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要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检查、监督抽查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科普质量安全常识,利用村集体公告栏、小卖部等场地及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质量安全内容,曝光质量违法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线索及时响应核查,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办公室牵头,质计科、消保科、稽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工作(2025年4月)。要认真领会专项整治行动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聚焦监管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5年4月—11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做好监管记录,建立监管档案,不留监管死角。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查处。充分调动、整合资源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巩固成果(2025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成效和不足,整理并公布典型案例。针对问题持续完善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监管人员力量,整合地区技术机构资源,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报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强化行纪衔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二)加强会商交流。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线索查处机制。密切关注农村消费品领域突发舆情,及时发现研判和妥善处置各类问题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消费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及时报送信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科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每月18日前向消保科报送至少 1个典型案例或工作成效,同时报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统计表(附件1)随4月份月报一并报送。

附件:1.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统计表

         2.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数量(家)

农村消费品生产经营者

农村地区生产单位

农村地区销售单位

城乡结合处销售单位

总计

农资建材类

总计

农资建材类

总计

农资建

材类

实施重点监管(家)

联络人: 电话:

备注:1.销售单位指在售商品包含消费品的批发、零售类经营单位。

   2.城乡结合处指农村周边村民经常涉足的消费品购买场所。

附件2

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内容

具体项目

本月统计数量

目前累计数量

监管执法

出动监督检查人员(人次)

监督检查农村地区生产单位(家)

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销售单位(家)

监督检查城乡结合处销售单位(家)

处罚(家)

罚没金额(万元)

共发现问题(个)

其中,整改完成(个)

其中发现: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问题(个)

强制性认证问题(个)

虚假宣传问题(个)

生产许可证问题(个)

冒用厂名厂址或商标问题(个)

假冒伪劣产品(个)

“三无”产品(个)

履行进货查验职责问题(个)

产品缺陷问题(个)

监督抽查农村消费品生产单位(家)

监督抽查农村消费品销售单位(家)

监督抽查农村消费品(批次)

发现不合格(批次)

网络交易监测涉嫌违法线索(条)

其中:处理完成(个)

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线索(条)

其中:处理完成(个)

案件查办

查办案件(件)

其中:办结案件(件)

惩治违法人员(人)

移送公安机关(件)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条)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宣传实效

开展风险监测的产品(个)

发布消费提示(份)

曝光典型案例(个)

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印发


网络编辑:郗琼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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