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决定书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决定书
铜耀市监强注〔2024〕第1号
铜川市耀州区药王故里丰硕药业有限公司等86户企业:
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4年5月9日发出公告,催告你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你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本局于2024年7月24日向你企业发出《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告知书》,你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你企业,请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网络编辑:郗琼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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