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异公告
陕西鑫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药膳坊等171户企业:
经查,你们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2024年的年度报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现决定将你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铜川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网络编辑:郗琼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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