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铜耀政办函[2016]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冬春季节是大气污染最为突出时期。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年度考核任务的完成,也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否圆满收官起到关键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各级政府关于“冬防”工作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坚决打赢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我区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主要指标浓度同比有明显好转,扭转当前空气质量不利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的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今年11月15日到明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治理燃煤污染。开展禁烧散煤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区域是城区禁燃区、210国道两侧和城乡结合部,主要是泥阳段、王家砭段及药王山景区周边,城区内各集贸市场等区域。同时抓好辖区内小作坊、小汽修、小餐饮、小商店等散烧烟煤的整治(各镇办负责)。加强煤质管控,开展城市和工业用煤煤质检测工作,对煤炭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环节全面监管,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煤炭销售市场管理,整治不达标煤场,取缔违规煤场和销售点(区煤炭局负责,市场监管局配合)。把好源头关,禁止运煤车辆进入城区(区交警大队负责)。抓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修订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燃煤锅炉的“清零”和巩固提升工作,对困难户群众发放清洁能源补贴(区环保局负责)。
(二)整治低空分散源污染。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办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严查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做好玉米秸秆禁烧工作(各镇办负责)。巩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成效,大力推广机械秸秆还田,做好源头控制工作(区农业局负责)。强化烟花爆竹禁限工作,重点防控元旦、春节、
元宵节等重点时段,严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公众使用电子鞭炮,推崇绿色文明节庆方式(公安耀州分局负责,区安监局配合)。严查餐饮及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所有门店一律要设置专用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格车用油品质量管理,重点抽查城乡结合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品质量,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油料流通和销售(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严格执行冬季“禁土令”,实行“一票停工”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执行标准、缩短禁土时限,坚决防止在“禁土令”期间发生违规涉土作业问题,所有工地要做到覆盖、洒水、围挡、硬化、冲洗、绿化6个100%要求;禁止在城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沥青拌合(区住建局负责)。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禁止无牌无证或不遮盖篷布车辆上路,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区交警大队负责)。
(四)抑制道路扬尘。加大对全区重点路段、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保洁工作力度,突出耀孙路、耀照路等重点路段的抑尘措施,推广“机扫+人保+洒水除尘”三位一体保洁模式,增加喷雾抑尘频次,每天洒水3次以上,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区城管办、区交通局负责)。加强孙塬清洁服务站运行管理,确保入城货运车辆全部冲洗降尘(区孙塬整治办负责)。做好各治污降霾点值守,查覆盖、查超载、查超速,防抛洒、防扬尘,尤其是要持续加强联合夜查工作(区交警大队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五)严管工业企业排放。对重点管控企业派驻环境监察员,
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落实企业精细化管理,严管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抓好二次扬尘防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非煤矿山的违法生产露头就打;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区环保局负责)。落实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实行限产限排(区经贸局负责)。
(六)控制机动车污染。严格执行黄标车禁限行有关规定,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落实城区禁行的规定;完成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科学划定城区机动车通行和重污染时段的限行线路;加大路检抽查力度,严查冒黑烟、超标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区交警大队负责)。
(七)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启动应急措施,执行“限产、限排、限行”要求;区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区大气办负责,各镇办、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公开制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从快从严从实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方案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将工作主要进展按月向社会公开,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内容和执行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落实三方面责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铜川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
责任分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镇办要以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夯实监管责任,发挥网格作用。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每月带队现场督导检查不少于3天。区政府将严格落实“三项机制”,把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实、措施到位、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三项报告制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或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6小时之内,要将相关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区大气办;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执行日报告制度,相关应急情况于每日16时前报告区应急办和区大气办;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五17时前报区大气办(邮箱:1219055619@163.com),经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冬防”期结束后,将整体工作落实情况于2017年3月25日前报区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网络编辑:区环保局
信息审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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