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2 16: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抓好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提升中、省、市环保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集中整治锦阳川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面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改善区域环境为目的,严厉打击治理乱采乱挖、乱堆乱倒、乱冒黑烟、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通过各项举措的实施,不断改善区域环境面貌。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锦阳办主任唐斌同志担任,成员有国土耀州分局局长雷景豹、区交通局局长蔡建新、区经贸局局长冯继荣、区住建局局长薛颖、区环保局局长李续锋、公安耀州分局副局长唐江涛、天宝办主任王建锋。主要负责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协调、督促和整体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1. 锦阳川沿线村庄环境整治。由锦阳办、天宝办负责对沿路群众门前及公路两侧直观视野内“三堆六乱”进行集中清理,取缔沿路洗车加水点,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由区交通局负责整顿沿路汽车修理门店,对手续不全、设施不达标、整改无望的修理门店进行清理取缔。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

2.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由区经贸局负责沿线“五小企业”和“六小场所”等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由区国土局负责违法建设用地的整顿治理工作。由住建局负责对该区域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3月15日。

3.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由国土耀州分局负责,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锦阳川区域矿山开采企业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开采秩序,指导企业按行业规范开采,对违规作业的开采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规范矿山开采作业行为。公安耀州分局负责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保障治理过程中联合执法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4. 疏堵结合治理秸秆焚烧。由锦阳办、天宝办负责,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整治,充分发挥治污降霾三、四级网格监管作用,加大区域巡查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区农业局负责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和还田新机具,以及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和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5、建筑工地管理。由区住建局负责,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从2018年2月至6月利用近半年时间对锦阳川地区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一)准备阶段(2018年2月2日至2月15日)

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相关企业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8年2月16日至5月31日)

1. 锦阳川沿线村庄环境整治。锦阳办、天宝办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对沿路“三堆六乱”及洗车加水点的整治工作。对照问题,建立台账,加强检查频次,保证每月至少一次覆盖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2.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区经贸局牵头对区域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登记;国土耀州分局企业建设用地进行核查;住建局对企业是否在规划布局区域内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集中整治清理。

3.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国土耀州分局要切实增加检查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企业严格制定落实生态恢复治理计划。公安耀州分局要依法依规对破坏矿山生态的案件,从严从重处罚。

4. 疏堵结合治理秸秆焚烧。锦阳办、天宝办要进一步夯实网格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农业局要强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秸秆还田率不断提升。

5、锦阳建筑工地管理。区住建局要明确专人对区域内各类工地分片包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项防尘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照方案,逐条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验收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此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促进全区转型发展追赶超越的新起点和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综合整治变被动为主动,提升企业新时期、新常态下的生存能力,实现工业经济质量和地区生态环境双提升。

2. 夯实责任。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吃透情况,充分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整治任务的轻重缓急细化整治任务,列出时间任务对照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 全力推进。各单位要以对全区发展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密切协作,打好“组合拳”,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措施实、治理过程有痕迹、治理结果成效大、工作经验可复制、能推广。

4. 严格督查。建立工作推进月例会制度,每月下旬听取一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督查室跟进督查,对照时间任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于工作推进快,治理成效好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予以问责。

                                                                        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网络编辑:区环保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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