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耀州区2018年春季非煤矿山造林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部门,各矿山企业:
2017年4月1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我省督察情况进行了反馈,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区1个具体问题(根据遥感监测数据解析,韩城、蒲城、耀州、泾阳、凤翔5县有采石地块260多处,较2013年新增13处,采石总面积2700公顷,较2013年扩大14.4%)。2017年经过各级政府、各矿山企业共同努力,治理恢复了一部分,但省、市多次检查,认为整改不到位。为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耀州区2018年春季非煤矿山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请务必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耀州”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推进非煤矿山生态文明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抓住造林绿化有利时机,推进非煤矿山生态恢复,突出绿化效果,实现增绿扩容,提升绿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2018年耀州区非煤矿山企业13家,按各矿山企业遥感监测数据,力争2018年春季3月底前现有正常生产矿山开采面积减少三分之一,绿化面积1035亩。实行企业实施,部门包抓责任制。各包抓部门督促各生产矿山结合实际情况,对露天采矿区边采边治、覆土复绿,对于已开采长期不利用岩石区域必须100%进行恢复治理(复耕、植树或种草),对于1年以上不开采的区域覆土绿化;对3个月不开采的区域用绿色防尘网进行遮盖;对裸露黄土及时种草、种树、或覆盖绿色防尘网。
(二)对2018年耀州区13家非煤矿山企业,以矿山企业为实施主体进行矿山复绿工作,同时在矿山道路两旁全部植树种草,绿化面积为1035亩。各包抓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矿山企业覆土种草,增加绿化面积。(各矿山企业绿化面积见附表)
(三)每个矿山必须建设至少一处绿化良好的示范区域。树木栽植整齐划一,树穴规则整齐、树下种草整齐;土崖植树树穴整齐;老崖清除,崖下栽植高耸树种。
三、阶段安排
非煤矿山企业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规划设计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7日前)。
各矿山企业认真核查矿山现状,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编制造林绿化建设方案,明确面积、平整地块。各部门对所包抓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排查所包抓的非煤矿山现状,准确掌握情况。督促各矿山企业编制造林绿化建设方案,明确面积、平整地块,做好绿化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7日—3月24日前)。
各矿山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规划区域内挖掘树坑,栽植苗木,种草复绿,或覆盖绿色防尘网。3月24日前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企业绿化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3月24日—3月31日)。
由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各矿山造林绿化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把包抓非煤矿山造林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勤检查、勤督促;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深化,加快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绿化任务。
(二)舆论宣传,保护生态。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矿山企业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上下动员、采取自主绿化,委托绿化等方式迅速掀起造林绿化高潮,确保生态环境恢复。
(三)严格标准,注重成效。任务完成后,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包抓单位,对各企业采石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将采取不通过复工、停电、停供火工用品等措施,停止生产,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附件:耀州区2018年春季采石企业造林种草绿化任务表
附件.doc 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采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网络编辑:区环保局
信息审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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