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至红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4 14: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关中地区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精神和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至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经铜川市耀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将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自1月3日19:00时由(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同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铜川市耀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

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开展抽查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安排专职人员于预案启动后每天下午15: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工作执行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附件:铜川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和(Ⅰ)级应急响

应措施

联系人:刘 韧              电话(传真):6589788



附件:

铜川市耀州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和(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落实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②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③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④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⑤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扩大全市接诊范围,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治力量,满足群众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2)建议性减排措施

①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②交通部门进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①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根据大气污染状况视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除外(详见机动车限行通告,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网络编辑:区环保局
信息审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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