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局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铜耀环限改字[2016]第86号
铜川市耀州区忠军物资公司 :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或个人)的以下行为:在堆放煤炭及装卸煤炭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污染周边环境。违反了下列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七十二条第一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或者个人)于2016年 9 月16日之前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6 年9月8日
网络编辑:区环保局
信息审核: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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