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及申报
一、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申报: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申报年龄:69周岁,享受年龄:70周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明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惠民一卡通银行账号。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1、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经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对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子以确认,然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核、登记、造册,并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把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最后由镇办统一报送卫健局逐一进行审批,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新增补助范围。
网络编辑: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审核: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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