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期内,草原上爆破、勘察和施工活动审批

来源:区农业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7 18:2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第十九条:在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在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在草原防火期内,部队在草原上进行实弹演习、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执行其他任务,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网络编辑:区农业局
信息审核: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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