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残联2019年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根据铜川市残疾人联合会、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的通知》铜残联发﹝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重点帮扶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残疾人。
二、任务目标
耀州区共帮助40名有劳动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分享产业扶持项目收益增加收入,实现残疾人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有一项产业扶贫增收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每年所需资金由省、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帮扶标准为每人5000元,有条件的区应配套适当资金。并与财政扶贫资金捆绑使用。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果业、中药、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多种产业项目。要积极采取“三变”改革,带资入股或折股量化,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各镇办残联要结合地域实际制定项目计划,以“三变”改革为思路,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产业大户+基地+贫困户”“贫困户+贫困户”等互惠联营模式,切实将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到项目中,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脱贫。七天内完成。
(二)调査摸底。各镇办残联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登记筛选,初步确定帮扶对象后,以村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公示5天。
(三)确定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帮扶对象填写《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申请表》,连同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惠民补贴一卡通复印件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并报区县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核确定帮扶对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未通过审核的帮扶对象要告知原因。
(四)落实资金。区残联将审核确定的帮扶对象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入户帮扶、带资入股或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落实资助资金。
(五)跟踪实施。区残联在落实资助资金后,做好帮扶的跟踪实施,确保资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总结报告。各镇办残联要做好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名册汇总等资料管理和上报工作。
附件: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申请表
铜川市耀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0日
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申请表.docx
网络编辑:残联
信息审核:耀州区网站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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