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2 09: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铜川市耀州区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11221

 

 

 

 

 

 

 

铜川市耀州区2021-2022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秋冬季期间(2021101日至2022331日),全区PM2.5浓度目标控制在55.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目标控制在6天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1. 全面梳理排查。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经贸局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不再列出)

2.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经贸局按照各自职责落实)

(二)巩固提升散煤治理成果

3. 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对辖区内清洁能源替代户进行逐户排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对散煤复烧屡教不改的,要综合采取批评教育、写保证书、公开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证照不全的散煤经营户,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禁燃区内擅自运输、销售、储存高污染燃料及擅自新建茶水炉、经营性锅炉等燃煤设施的,报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公安耀州分局配合)

推进禁燃区经营门店散煤清洁替代,对暂未改气的区域,督促使用液化气或电能进行取暖、烹饪,城区各主要干道、药市、菜市场等经营门店20211215日前完成存煤、炉具、炉灶等清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4.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保障。要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的主体责任,协调燃气企业落实合同并切实加强民生用气保障,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对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加大电煤保供力度,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煤改电用户温暖过冬。

加大已替代区域的督查检查力度,提高清洁取暖设施利用率,相关补贴做到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鼓励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外、非集中供热区域居民采用天然气、电能、太阳能、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分散式清洁取暖方式,鼓励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耀州分局配合)

(三)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5. 持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工业锅炉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在落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加快推动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或燃气炉。(生态环境耀州分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6. 实施锅炉和炉窑升级改造。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生物质锅炉、煤气锅炉和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要在202112月底前完成一次检修,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生态环境耀州分局牵头)

(四)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7.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202112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中省市检查反馈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治理要求加快整治,做到夏病冬治。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生态环境耀州分局牵头)

8. 加快推进源头替代。加强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贸局配合)

(五)持续巩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成果

9. 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整治。持续巩固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成果,鼓励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区交警大队牵头)

10. 开展燃气车专项检查。开展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区交警大队牵头,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区交通局配合)

11.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鼓励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或淘汰更新。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在秋冬季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严厉查处工矿企业、各类工地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生态环境耀州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配合)

12. 强化成品油管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油品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13. 提升大宗物料清洁运输率。配合市级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现有铁路运输网格体系。以火电、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提高铁路、新能源或国六车辆运输率,实施绿色运输。(区交通局牵头,区煤炭局配合)

(七)强化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14. 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果枝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深耕还田、制造饲料及压缩燃料、垃圾发电等项目,创建标准化试点,切实提高综合利用率。以各镇办为主体,发挥网格化监管和视频监控作用,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专项巡查,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15. 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教育活动。(公安耀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区教科体局配合)

(八)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16. 严格降尘考核。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平方公里,每月公布降尘监测结果。(生态环境耀州分局牵头)

17.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面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扬尘管理各项措施;重点针对集中施工的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安排专人驻场监管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区住建局牵头,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生态环境耀州分局配合)

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主次道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冬季气温3摄氏度以上时强化喷雾作业力度,0度以上时开展湿法清扫,晴朗天气中午温度较高时段要对重点路段进行彻底清洁。(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以定点查处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不覆盖、不冲洗、抛洒扬尘的货运车辆进行严肃查处;加大重点时段210国道交通疏导工作力度,减少车辆怠速尾气污染。(区交警大队负责)

(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8. 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生态环境耀州分局负责)

19. 执行错峰生产规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做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区经贸局负责)

20. 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配合市级做好应急减排措施的制定、核查及公示工作,督促各企业抓好落实。对于单独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避免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不符合应急减排要求的方式;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生态环境耀州分局负责)

21.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及时发布预测信息,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有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全面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的总体要求,建立预警+处置+通报工作制度,及时预判环境空气质量动态,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安排相应措施,切实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减排措施落实落地。加强气象预报分析,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生态环境耀州分局、区气象局牵头,区住建、经贸、发改、城管、市场监管、交通、交警等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要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成功经验,细化措施,压实治理责任,推进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铁腕治霾办,202244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总结。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结合实际,对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工业企业实施绿色电价政策。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补贴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做好监测结果应用。

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依法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5%,完成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推进企业用电工况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规范企业自行监测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四)加强执法检查

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精准、高效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配合市级依法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等事项,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不规范,台账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强化督查问责

    每月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周通报各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镇办、部门进行预警、督办或通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镇办进行约谈。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2021-2022年秋冬大气污染纵使治理攻坚方案措施任务表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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