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按照《铜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河湖长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审议意见整改责任清单问题,明确工作举措,督促各相关部门、各镇办全面整改相关问题,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推动《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在我区落实落细,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针对“在全社会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问题。我区将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地方规章等宣传教育,拓展微信公众号、水利电话热线、教育展板等宣传渠道;紧抓“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发放相关资料;开展“河长制进校园”、“河长制进社区”等专题活动;谋划在某些工业园区河段设立“企业河长”。在全社会营造河长制工作与社会各界联动、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我区干部群众依法管河护河的法制观念,树立爱水护水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耀州”打下坚实基础。
2. 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对《条例》中的法定职责掌握还不到位”问题。我区将加强中省市有关《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每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提升各领导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强化其对自身法定职责的掌握与履责。
3. 针对“部分基层河湖长、河道管护人员和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不高”问题。我区计划开展各级河湖长及相关巡河人员的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4. 针对“依法依规管理和保护河道的法律意识不强,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问题。我区将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活动,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干部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意识,并将落实《条例》情况作为河湖长制工作专题内容纳入相关考核督查范围。努力提升《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认识,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针对“全市区域内河道整治、河道保护和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问题。我区已加快开展所负责的沮河、清峪河、浊峪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及预算已报审,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正由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审核,2022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
6. 针对“区县行政区域内河道护堤护岸范围内的划定、界桩的明示设立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我区所负责辖区内河流(除市水务局负责的沮河干流、清峪河干流)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内业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向省厅上报了划界成果。下一步,我区将积极筹措各级财政资金,用以后续划界界桩布置及验收工作,2022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7. 针对“部分涉河乡镇(街办)和村级河湖长、巡河人员对辖区内河道日常管护、巡查检查和清理保洁不到位”问题。我区将强化区镇村“三级河长”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铜川市耀州区河长制工作制度》(铜耀河办〔2017〕1号),确保各级河湖长巡河频次达标,并加强对涉河镇办和村级河湖长、巡河人员思想教育,加强对基层河湖长和巡河员巡河情况落实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河湖长定期开展河道清洁保洁行动。
8. 针对“一些流域河道内倾倒垃圾、直排污水、非法挖矿采石和取水现象时有发生”问题。我区已将河湖“清四乱”工作清查整治作为河长制工作开展重要抓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明确整治范围、重点、要求、时限等,深入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今年来,我区针对辖区内重点河流段落实专人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时督办,从严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直排污水、非法挖矿采石和取水行为;区水务、环保、住建等单位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切实加强了“四乱”问题查处力度。今年累计销号河湖“清四乱”整治问题26起,其中省级督办事项4起,市级督办事项7起,区级督办事项15起。
9. 针对“河道保护范围非法养殖、随意侵占河道问题还没得到彻底解决”问题。秀房河流域违建养牛场问题经照金镇人民政府核查,该养殖场所有养殖设施归村民(徐小红)个人所有,养殖户(马彦灵)租赁该设施进行肉牛养殖。经过照金镇负责人与养殖户多次现场沟通、督办,目前养殖户已关闭养牛场,并全面清洁整治场地周边环境卫生。
10. 针对“部分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落实还有差距,监管合力需要增强”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强化法定职责落实,夯实水务部门、河长制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办以及巡河人员的相关责任,严格执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加强辖区内河流日常巡查及管护保洁工作。坚持水务、住建、环保、城管、检察等相关单位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落实各自相关责任。区河长办负责督查各级河长及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中上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11. 针对“石川河上游沿河镇村和工矿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不够完善,已有管网多数雨污不分”问题。我区紧抓铜川市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历史机遇,已成功申报3个海绵城市项目,包括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漆沮河生态治理海绵城市项目等内容。其中:(1)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该工程包括12个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全面普查检测城区范围内雨污管网现状,新建雨污管网27.6公里,排水应急工程1处。目前已完成2个子项目,分别为:①槐林村污水收集工程,敷设污水管道206米,混凝土井7座,设置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②西环南路排水应急工程。其他子项目也正在持续推进。该工程实施后将极大程度完善我区市政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漆沮河生态治理海绵城市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漆水河治理河长12.8公里,漆沮交汇处新建湿地面积230亩,锦阳新城山体生态修复80亩。该项目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目前,我区已成立区海绵城市示范办,负责统筹调度、组织实施海绵城市项目,全面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步伐,2023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12. 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生产、生活污水偷排、直排河道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经环保、水务部门长期对我区常态化监管,目前已杜绝生活污水偷排、直排河道等问题。我区于今年实施了庙湾镇柳林村东石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该污水处理站于6月份建成投运,目前由东石坡村委会正常运行。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周边河段水质监测,严控已处理污水排放、回用,进一步改造提升该污水站排水措施。
13. 针对“新老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展较为缓慢,利用再生水向河道增加基流的补给率还不高,实现岔口出市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任务压力依然很大”问题。一方面,我区依托海绵城市示范城市项目建设,加快解决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另外我区积极包装再生水利用项目,拟在锦阳新城新增调蓄设施,强化城市调蓄能力,提高再生水、雨洪水向河流补水的补给率。此外,我区计划努力争取项目提升涉河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将其纳入市政排污管网,做到应纳尽纳。对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相关部门将强化监管、督促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杜绝污水偷排或直排河道,推动河道水生态环境稳步向好,确保我区出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14. 针对“全市各级水行政部门执法监管力量比较薄弱,河道巡查检查还不够有力有效,依法打击、依法查处河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还需要加大,依法管河治水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我区将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增加工作人员,配置执法车辆,加强河道巡查检查力度,每周由区河道站、区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河道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来,我区水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河湖违法行为5起,对相关责任人现场批评教育并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累计处以行政罚款19.1万元。我区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坚持对河湖违法行为、“四乱”问题从严查处,维护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区严格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河道规划、河道划界、河道监管执法、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我区仍需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一是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制思想神,自觉践行“保护优先、柔性治水、生态修复”的理念,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高质量推进我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紧抓机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项目。我区将依据海绵城市项目绩效指标严抓落实,积极对接市海绵城市示范办,进一步梳理、充实项目建设内容,加快相关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及审批工作,确保建设海绵城市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积极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水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治理,深化《地下水管理条例》《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铜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水法律法规普及;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现代科技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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