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来源:统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2 09:0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了全面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冯保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薛德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封耀斌   区统计局局长

 员:阎勤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焦耀华   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        

    区委编办副主任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教科体局党委副书记

郭为民   区经贸局副局长

赵晓勇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增林   区司法局副局长

            唐江涛   公安耀州分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兴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

宋旭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袁彦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文旅局副局长

孙太平   区卫健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晓明   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副局长

刘建平   区税务局副局长

    人行耀州支行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协调,做好领导小组确定事项督促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封耀斌同志兼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

 

 

附件

 

铜川市耀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做好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加强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负责经济普查重大工作的组织协调;重要会议的通知和主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经济普查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督查等事项。

    区金融办负责协调和提供涉及七类地方金融配合普查和名录资料有事项;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统计局

负责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负责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业务培训,区域划分,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普查资料发布和开发应用等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

负责和协调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联合经普办印发宣传工作文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区级新闻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办、各部门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负责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单位名录资料;督促各宗教场所按时参加驻地普查机构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政法委

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编办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资料,协助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核查、比对、认定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发改局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名录资料;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教科体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机构名录方面事项;督促协调本系统单位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经贸局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工业、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等企业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和认定,协助查找单位;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民政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有关事项;参与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协助搞好有关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婚姻服务、社会工作等的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司法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法律服务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协助查找单位;督促协调本系统单位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安耀州分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经济普查重大活动治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普查入户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协调本系统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和协调全区普查经费方面的工作,落实经济普查经费预算,并按照普查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名录及国有企业名录资料,组织结构情况及分单位财务数据,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汇总数据,提供纳入预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汇总数据;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社局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缴纳保险的企业名录资料,本系统掌握的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教育、社会保障等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和认定,协助查找单位;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名录资料;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交通局

负责提供道路运输业市场主体名录,取得客运、货运资质许可的各类车辆及相关人员信息,驾驶培训学校名录等行政记录,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协助做好个体运输户的清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等单位名录,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旅局

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文化企事业、书店、出版社、演艺公司、文化传媒公司、旅行社等单位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和认定,协助查找单位;督促协调本系统单位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健局  

负责提供本系统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和认定,协助查找单位;督促协调本系统单位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名录有关事项;参与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名录有关事项;利用部门办事窗口、网站进行普查宣传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耀州分局

    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区地理地图有关事项;督促本系统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税务局   

配合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名录有关事项;参与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行耀州支行

负责组织实施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分支机构名录,以及全部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录资料;督促协调本系统单位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参与经济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工作,完成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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