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消防救援局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遵循,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准则,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以划清压实消防安全“五大责任”为牵引,坚持“抓大防小、标本兼治”总体思路,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和质效,推进消防监督从查隐患向查责任、管场所向管风险、管单位向管行业、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保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消安委主任
副组长:钟 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消安委副主任
张贵武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区消安委副主任
成 员: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统战部、区应急管理局、区经贸局、公安耀州分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长张贵武兼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919-6189119)
三、整治重点
聚焦致灾关键要素,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高风险场所,突出整治四类重点场所及高层民用建筑25项个性问题和五类防控重点21项共性问题。
(一)四类重点场所及高层民用建筑25项个性问题。
1. 特殊敏感场所。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博物馆、文物建筑和旅游景区等场所。
重点整治:①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②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③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电动轮椅等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④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老人、婴幼儿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2.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的“厂中厂”“园中园”“店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住混合楼、经营性自建房等多业态、多产权、多业主的混合性场所。
重点整治:①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或牵头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②擅自改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③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④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⑤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安全疏散;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⑦未建立单元之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3.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影剧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
重点整治:①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②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③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⑤违规设置冷库;⑥违规动火电焊切割作业。
4. 具有地域特点的重点场所。包括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网红打卡地、“9+N”类小场所等。
重点整治:①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多合一”、员工防火意识差、逃生自救能力弱等;②网红打卡地疏散通道不畅、用火用电不规范、人流高峰时段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③“9+N”类小场所(指小购物场所、小餐饮场所、小住宿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小休闲健身场所、小医疗场所、小教学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和储存场所)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等。
5. 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小区等。
重点整治:①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建立楼长制度;②管理单位是否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③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是否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年度保养和维护检测;④高层建筑楼梯间和疏散通道是否堆放可燃杂物;高层建筑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常闭并保持完好;⑤高层建筑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进行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五类防控重点21项共性问题。
1. 动火动焊施工作业。①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②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③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 电源管理。①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②违章带负荷拉、合闸;③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④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⑤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气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3. 安全疏散条件。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②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④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 消防设施设备。①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②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③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⑤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
5. 初期处置能力。①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②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③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力不够、培训演练不足、应急响应程序不畅。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2日前)。各镇办、行业部门要结合辖区和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30日前)。各镇办、行业部门要组织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住建、公安、卫健、民政、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30日前)。各镇办、行业部门要针对四类重点场所及高层民用建筑25项个性问题和五类防控重点21项共性问题,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检查,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上报区政府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25日前)。各镇办、行业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
(一)划清压实五大责任。
1.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行业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高层住宅、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以及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等统筹改造。区政府将采取约谈提醒、现场办公、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协调解决隐患问题。
2. 职能部门依法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原则,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治,深化消地协作、落实“七查”(查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查消防器材;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查室内消火栓;查消防泵房、雨淋阀室现场;查消防标识和应急照明;查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措施。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和消防验收工作,重点查处违规动火动焊、违规操作、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9+N”类小场所、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民委员会、“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和小饭桌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要根据夏季隐患清零行动工作要求,采取聘请专家、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指导工作。
3. 行业系统加强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托安委会、消安委平台向行业部门函告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单位。各镇办要加强属地各类场所、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网红打卡地等场所的排查整治。经贸部门要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店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卫健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等场所的排查整治。文旅部门要加强博物馆、文物建筑、公共娱乐、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排查整治。统战部要加强博物馆、文物建筑等场所的排查整治。教育、民政、经贸、文旅、卫健、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强化条线监管作用。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持续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动对接消防救援部门,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撰写各类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上报区政府、安委会、消安委办公室。
4. 单位法人夯实责任。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督促重点场所主要负责人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每月向辖区消安委办公室(消防救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5. 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推行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推广“铜城办”APP蓝码随手拍隐患功能,落实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自愿加入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广泛参与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形成“邻里守望、群防群治”新格局。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协助的桥梁作用,推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向最末端延伸。
(二)从严从实监督执法。
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罚款、三停、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杜绝粗放执法、变通执法。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查封关停、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对因整改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罚。加强行刑衔接和事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综合治理。
1. 加强重点监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要实施“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民政、消防等部门要对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人群登记造册,开展全方位消防服务指导工作,形成“三免双服务”模式。(即开展免费宣传、免费排查清除隐患、免费赠送消防器材;提供一对一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帮办代办、送医送药、照料转诊等暖心服务。)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行业市场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
2. 深化基层监管。要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工作作为乡镇执法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动综合执法队、基层消防站所、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监管力量开展防火检查,及时制止、劝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移交辖区消防救援部门。
3. 扩大舆论监督。区融媒体中心要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隐患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整改进度;要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宣传曝光挂牌督办、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典型执法案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各镇办和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排查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落实。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专项工作联络群,负责收集各部门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有关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自查自改。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组织单位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积极对接消防救援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指导帮扶,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持续跟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强督促整改。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针对四类重点场所及高层民用建筑25项个性问题和5类防控重点21项共性问题,落实三大类10项整治措施,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主动报告区政府协调解决。
(五)强化追责问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行动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排查整治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区消安委办公室,8月5日、12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5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2、附件3。电话:0919-6189119;邮箱:211016990@qq.com
附件:1.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记录表
2. 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 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记录表
编号:
建筑基本情况 |
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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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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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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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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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自建房使用功能: □生产 □经营 □租住 □混合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房屋间数: 工作人员数量: 住宿人员数量: 电动车停放、充电 □无 □有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无 □有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 □无 □有 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无 □有 消防设施、器材 □安全出口 数量: □疏散楼梯 数量: □室内消火栓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灭火器 种类及其数量: □其他消防设施、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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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内容 |
1.□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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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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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整改要求:砌墙或安装防火门分隔)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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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整改要求:搬移至室外)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排查 内容 |
5.□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整改要求:落实防火分隔,拆除违规设置的集中停放、充电雨棚)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6.□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整改要求:按要求增设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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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整改要求:拆除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或设置可开启门窗)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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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整改要求:搬离租住人员) 整改期限: 完成整改:□是 □否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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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形成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整改要求:按上述问题隐患整改要求,由区级督办整改)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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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问题: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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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销案 |
□予以销案 □不予销案 整改责任人员签名: 联系方式: 核查销案人员签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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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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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
排查时间 :
附件2
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单位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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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单位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中已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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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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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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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挂牌督办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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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挂牌督办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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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单位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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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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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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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单位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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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单位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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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焊切割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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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包外租分租转租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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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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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镇办(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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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单位(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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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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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风险隐患“一案双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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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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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临时查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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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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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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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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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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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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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约谈通报下级政府及部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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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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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在市区两级主流媒体播放专题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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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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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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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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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安全领域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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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统计表每月15日前上报,数据为工作开展以来的累计情况。2.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等。
附件3
全区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
所在县区 |
场所名称 |
排查时间 |
问题隐患 |
责任人及 联系方式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检查人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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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每月20日之前上报,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邮箱。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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