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耀州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 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09: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耀州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0

 

(此件公开发布)


 

耀州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

 

为全面整合我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规范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消防条例》《铜川市火灾救援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机制。灭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应急救援是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各类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成立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指挥部,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区长

副总指挥长: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员: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耀州分局、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区卫健委、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电信耀州分公司、移动耀州分公司、联通耀州分公司、电力局、区自来水公司、各镇长、街道办主任。

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灭火救援工作的站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现场指挥部

根据火灾与消防应急救援的现场处置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长由消防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为各相关联动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等,现场指挥部负责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的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共同职责

1. 健全本单位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善联动工作制度和预案。

2. 加强本单位联动力量的管理和训练,定期参加联动工作会议和演练。

3. 接到命令后,组织本单位联动力量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灾害现场,领受并完成分配的处置任务。

部门职责

1.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火灾扑救、灾害事故处置和防汛抗旱等相关处置和协调指挥工作。

2. 公安耀州分局: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负责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承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等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3. 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为地质灾害事故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4. 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建筑专家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进行安全评估,为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调集工程机械(起重车、挖掘机、铲车)或其他特种设备,及时开辟救援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负责对辖区影响灭火救援的违法占道经营等进行紧急清理;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派市政洒水车运水供水。负责协调发生燃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

6. 区交警大队:负责做好灾害事故现场人员转运、物资调配的运输保障,负责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公路应急抢修保通工作。

7.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火灾和灾害事故现场伤员急救、转运和治疗工作,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和卫生防疫工作。

8.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为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9.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火灾与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需要,负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处置措施,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 电信、移动、联通铜川分公司:负责做好火灾和灾害事故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11. 区电力局:负责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为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关装备和技术支持。

12. 区水务局:负责供水区域供水管网局部加压、故障管网抢修、事故现场以及受灾群众安置点的供水保障,为灭火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供水保障。

四、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重点研究推进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及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专家组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分析灾情、险情,确定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开展行动、及时处置。

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持值班电话 24 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同志报告,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助救援。遇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可实行多部门联合值守、一体响应。

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对灾害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和会商研判,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定期演练制度。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五、联动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

根据火警和消防救援分级,联动响应共分三个响应级别。一级响应:五级火警,四级应急救援。二级响应:四级火警,三级应急救援。三级响应:三级及以下火警,二级及以下应急救援。

火警分级

火警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一级:无人员伤亡或被困且燃烧面积小(<1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警、带电设备/线路或其它类火警。

二级:有12人伤亡或被困的火警;100平方米燃烧面积<5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警、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三级:有35人伤亡或被困的火警;500平方米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四级:有69人伤亡或被困的火警;1000 平方米燃烧面积<3000 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五级:有10 人(含)以上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3000 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

应急救援分级

急消防救援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

一级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的应急救援;灾情危害程度不大,在短时间内能及时排除的小型建筑物倒塌事故、损害较轻的交通事故、一般性自然灾害、一般性群众遇险、群众求助、其他救助等。

二级14人伤亡或被困的应急救援;灾情危害程度较大,发生事故情况特殊,在短时间内难以排除的少量危险化学品泄漏、较严重的交通事故、较大型建筑物倒塌事故、小面积爆炸事故、小规模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群众遇险等。

三级59人伤亡或被困的应急救援;灾情危害程度较严重,处置难度较大,在短时间内难以排除的重大交通事故、大型建筑物倒塌、较大规模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群众遇险、以及大量危险化学品泄漏,对人员、财产威胁严重或可能出现二次污染等情况特殊、灾情严重的灾害事故。

四级10人(含)以上伤亡或被困的应急救援;灾情危害程度特别严重,处置难度特别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毒气扩散,大量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特大爆炸事故,恐怖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

六、联动响应流程

灾情预警。当发生灭火与消防救援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置,根据现场情况,组建现场指挥部,向相关成员单位发出预警通报。

应急响应。联动响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响应级别,当需启动一级响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总指挥长批准后,调派相关联动单位。当需启动二级响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副总指挥长批准后,调派相关联动单位;当需启动三级响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视情调派相关联动单位。

出动报告。相关联动单位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并实时与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报告车辆、人员及装备携带情况。

领受任务。相关联动单位救援力量到场后,带队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指挥部报到,并领受处置任务。

通信联络。相关联动单位救援力量应保持通信畅通,到达现场后从现场指挥部领取手持电台,并加入现场通信指挥网;联动单位救援力量自行保障内部通信。

灾情分析。相关联动单位专家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加入现场指挥部,并根据现场情况,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提供处置意见。

命令下达。现场指挥部综合专家组意见和现场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向各成员单位参战力量下达作战命令。

处置总结。事故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形成专报,报总指挥长批准后,下发各成员单位。

七、信息报送

(一)相关联动单位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主动与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并在出动和处置过程中实时报送相应情况。

(二)造成人员死亡或失联,以及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火灾或消防应急救援,由指挥部办公室在20分钟以内向区委、区政府电话报告。

(三)政治核心区、交通枢纽、大型商圈、城市综合体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发生敏感火灾或消防应急救援,由指挥部办公室在20分钟以内向区委、区政府电话报告。

八、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大局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主动参加联合训练、演练等活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关键时刻应急通信联得通、队伍拉得出、装备调得动、救援打得赢。

严明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要把快速参与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第一时间调集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赶赴事故现场,不折不扣落实职能任务。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故扩大,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督导检查由区政府指定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值班值守、联动响应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次督导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意见。

 


网络编辑:郭明月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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