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为推动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铜川市耀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审定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完成市“四普”领导小组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进 副区长
副组长:李 静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元仓 区政府督查专员
闫瑞娟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成 员:张 鑫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杨梦丽 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张 强 区发改局副局长
任 烨 区教科体局党委副书记
李向荣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晓明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副局长
宋旭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向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海龙 区水务局副局长
袁彦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为民 区经贸局副局长
刘 瑜 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
黄文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冯晓娜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 宏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东宁 区绿化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超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召开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