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来源: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1 09: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为推动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铜川市耀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审定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完成市四普领导小组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王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区长

副组长: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元仓    区政府督查专员

           闫瑞娟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张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杨梦丽    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教科体局党委副书记

李向荣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晓明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副局长

宋旭峰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向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海龙    区水务局副局长

袁彦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郭为民    区经贸局副局长

     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副局长

黄文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晓娜    区审计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东宁    区绿化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超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召开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11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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