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2 10: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公布年度报告

    (一)年度报告总体要求。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是《条例》确定的一项法定常规性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展示。

    (二)年度报告公布时间。各镇办、各部门于120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本行政机关年度报告的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并向社会公布。

    (三)年度报告格式模板。内容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确定,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

1. 总体情况。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包括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各镇人民政府需要填写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五部分,要聚焦主题、简明客观。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一)、(五)、(六)、(八)四项,其中,第(一)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指需经司法部门审核,且有统一编号的文件;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31日。

3.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只统计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申请的办理情况(区政府办公室转办的不在统计单位之内)。如有上年结转的,数字需相互衔接。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只统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其他的均不在统计范围之内;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5.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避免年年雷同。

6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果确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在此部分表述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工作要求

    (一)文字表述不能与2021年、2022年、2023年雷同。

    (二)第一部分总体情况篇幅不超过1000字。

    (三)表格涉及数字统计要准确,勾稽关系要正确,数据要与2022年衔接。表格中没有的全部写“0”,不出现空白。

    (四)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年报编制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人:陈  

联系电话:0919-6189228

电子邮箱:yzhxxb@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doc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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