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要求,结合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第19条、20条、21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我镇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等信息。通过“生态小丘”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90条。2021年,我镇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镇政府坚持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本年度镇政府未收到民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不断加大信息修改力度,对往年公开信息变动部分进行全面更新。
(四)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系统做好镇政府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等信息公开;利用“生态小丘”微信平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信息公布及时,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保障民众知情需求。
(五)监督保障组成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长期监督,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及时纠正公众号发布内容不规范、不及时等情况,确保发布内容严谨、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度,镇政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平,但同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人员主动意识需要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三是公开的载体不丰富,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二是结合各站所的工作情况,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三是调研增加信息公开载体的可能性,丰富查阅形式,以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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