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 108 号)要求,结合铜川市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 2021 年1月1 日至 2021 年12月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第 19 条、20 条、21 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办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等信息。我局负责全年共发布政府信息30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耀州新闻信息5条、通知公告 10条,耀州发布微信平台发布15条。我局 2021 年收到人大提案2个,政协提案1个,已按程序向代表、委员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发布要求,每次信息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依托政府网站渠道公开。
(五)监督保障组成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我局在政府网站发送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针对新修订的《条例》和《规定》组织开展了全区医保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区医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范围、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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