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4 08:2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要求,结合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依法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19条、20条、21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条,2021年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按程序向委员答复,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区司法局坚持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信息公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情况;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社区矫正制度、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依托区政府网站、区政务服务平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的网上公开,对广大社会公众展现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组成

我局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发布要求,健全审核制度,确保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政务工作信息,但与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及时、全面等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和时效性,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注重对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政务公开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耀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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