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4 16: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开展,较好完成了乡村振兴系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公民对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

号)第19条、20条、21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等信息。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40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14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826条。2021年,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2件主办)。均已按时答复完成,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拓展公开范围。实时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并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询问。

(四)平台建设

2021年度区乡村振兴局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耀州乡村振兴公众号等多个平台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发布通知公告,切实做到本部门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到位。

(五)监督保障组成

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检查管理机制,及时纠正内容表述错误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情况,确保媒体账号运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强化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积极行动、

紧密部署,结合局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依法公开机构职责、领导分工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根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川市耀州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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