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全面深化。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职能职责,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3条,“法治耀州”微信平台发送公众号消息227次,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时办理到位并按程序向委员答复,办结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强化信息发布流程管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发布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权威,及时更新上传公开信息,积极开展广泛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严格规范管理“法治耀州”微信公众号,坚持更新内容,及时转发推送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和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组成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人员培训,持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全面加强自我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政务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与上级和同级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表达准确,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网络编辑:郭明月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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