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态环境局耀州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10: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铜川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传播绿色环保理念,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良好舆论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等重点信息公开。按时按要求公开政务动态、生态环境管理等信息。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环境保护、环境违法等业务信息64条。累计在中省市媒体刊登稿件159余篇,“耀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信息394条,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为宗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宣传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生态环境耀州分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条例》《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规章,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实行信息发布人员、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三级联审制度,由专人负责上传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多种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耀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公开途径,利用电子显示屏、报纸、展板等辅助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推送各类环保信息,构建浓厚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定期检查已发布信息,及时纠正信息中存在的错误链接、表述错误等情况,确保新媒体账号运行规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适时主动公布,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网络编辑:郭明月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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