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职能职责,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7条。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时办理到位并按程序向委员答复,办结率100%;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审查、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工作程序,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强化信息发布流程管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发布要求,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审查核实后备案发布,从源头上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安全,及时更新上传公开信息,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权威,积极广泛开展宣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对广大社会公众展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发展态势,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组成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强化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全面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政务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内容相对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需要不断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密切关注上级和同级部门间信息公开动态,进一步加强发布信息的审核和校对,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更新工作动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表达准确,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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