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要求,结合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柱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扩宽群众政治参与的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能够做到按月、按季度、按年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对镇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
石柱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宣传、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共355条,包含扶贫、民生、救灾、项目、任职、产业、工商、农业、人居环境、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本年度石柱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
石柱镇人民政府坚持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年度石柱镇人民政府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石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石柱镇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民生兜底、项目建设、小额信贷、重点优抚对象、市场监管信息、农业产业项目、任职、文明创建等重点方面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
石柱镇人民政府信息平台2021年采取利用传统公示栏方式+新型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相结合方式及时面向基层群众发布相关的政务、信息。满足了多群体不同需求,提高了政府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组成
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建立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检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示栏、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内容表述错误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情况,确保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内容规范、准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石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日趋重要的现状,工作重视度还不够高,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涉及要点,倒推完善有缺项或存在不足的条目,逐项梳理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责任,继续坚持不懈的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有效,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等进行详细解读,努力做到便民、利民;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信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石柱镇人民政府积极行动、紧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一是主动信息公开,公开扶贫、民生、救灾、项目、任职、产业、工商、农业、人居环境、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依法公开机构职责、领导分工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根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石柱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石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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