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石柱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10:0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我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指引,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创新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喇叭、电子显示屏、镇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惠农补贴发放、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共1100余,包含党建、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住房、交通、救灾、人居环境、小额信贷、重点优抚对象、市场监管信息、农业产业项目、任职、文明创建等重点方面进行公开。

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第19条、20条、21条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我镇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下属单位等信息。通过“耀州石柱”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5782023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故无建议提案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石柱镇政府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石柱镇政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要求,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报送、审批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明确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确保信息质量和安全,规范信息发布审批,保证网站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实用,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石柱镇政府信息平台2023年采取传统公示栏+新型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相结合方式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方面在在镇政府院内、各个村委会规范设置三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每月进行更新;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同时公布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管,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检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示栏、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内容表述错误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情况,确保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内容规范、准确。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定位不够精准,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薄弱,信息文章数量相对较少。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不宽,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计划: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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