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9〕1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政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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