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铜川市耀州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
法》的决策草案
为了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的通知》(铜政办函 〔2021〕71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和明晰各职能部门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源头、运输环节、处置过程全方位监管,依法查处和有效打击无手续处置、非法运输、擅自倾倒、非法收纳建筑垃圾等行为,特制定《铜川市耀州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7个部分27条,包括总则、职责、规范、管理、奖惩、附则等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释义建筑垃圾的定义和管理范围。
第二部分是部门职责,明确了各行业部门和各镇、办的职能职责。
第三部分是审批管理,明确了审批主管部门和审批管理流程。
第四部分是运输管理,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单位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和相关要求。
第五部分是消纳场管理,明确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
第六部分是奖惩,明确了对建筑垃圾管理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七部分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期限和执行时间。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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