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铜川市耀州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区住建局根据区政府《铜川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发[2019]12号)及陕西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照陕西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规定起草了《铜川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10日起,征求了区级18个任务单位的意见建议,截止7月15日,共有15家任务单位反馈无意见,反馈意见3条,经研究讨论,对其中3条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区财政局:提出建议实施意见中加强城市节水投资力度,统筹调度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确保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建议实施意见中,该方案附件2《铜川市耀州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责任分工》第六类“城市水环境质量” 中“城市水环境质量到达省考核标准”应改为“城市水环境质量到达市考核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中的配合单位也应增加区住建局、区水务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实施意见中,区管理局改为区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铜川市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9日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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