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区委编办分四次向各镇(街道)、区司法局、15个相关部门及各分管副区长广泛征求了意见,反馈意见0条。
铜川市耀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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