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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1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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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铜耀政办发〔2014〕1号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通知
2013年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一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切实改进作风的坚强决心,也为各级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树立了廉政榜样。近一年来,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认真执行“约法三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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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严格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并严查违反“约法三章”的现象和问题。
二、严格执行“约法三章”
(一)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全面清理。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坚决清理违规、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确保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严格审批。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对在建和维修改造项目从严控制,严格审批,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区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耀州分局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加强管理。严禁各单位私自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出租但合同未到期的,租金一律上缴财政。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统一权属、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制定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严防资产流失(区财政局、国资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执行既定方案。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有关机构改革方案和行政单位“三定”、事业单位“六定”规定,不得突破已经核定的职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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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机构规格、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区编办、人社局负责)。
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调整和经费形式变更等机构编制事项,须由编制部门按规定办理。未经编制部门审核的,一律不予研究(区编办、人社局负责)。
控制机构总量。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控。确因工作需要设立机构的,坚持“撤一建一、减一增一”原则,人员编制从系统内部或区内编制总数中调剂(区编办、人社局负责)。
严格考录招聘。严守公务员凡进必考规定。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考录和招聘计划上报前须经编制部门审核,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安排增人计划。差额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增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停止增人,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调入工勤人员(区人社局、编办负责)。
(三)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逐年压缩预算。严把预算编制审核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并且不得追加。严禁设立小金库,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
推进预算公开。扩大“三公”经费公开范围,除保密单位外,所有部门一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和预、决算情况。对预算安排的重大民生专项支出,要公开资金分配依据、补助标准、分配结果和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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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审批制度。部门经费支出实行联签会审制度,财政部门审核支付资金要从严把关。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数量、标准和规模,未按程序批准的会议经费不予核算报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节约从简接待(区政府办、财政局负责)。
严格公车采购。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和加油实行公开招标,统一保险、定点加油、集中管理(区财政局负责)。
规范出国管理。按照省、市要求,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未按程序审批的出国(境)经费不予核算报账(区外事办、财政局负责)。
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规范公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结算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区财政局负责)。
三、建立监督和约束机制
(一)强化监督职能。区监察局、审计局要将“约法三章”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区监察局要坚决纠正和查处“约法三章”执行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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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审计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等审计中,要重点检查“约法三章”有关经费使用情况,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二)建立报告制度。每年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将上年“约法三章”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区政府。要将“约法三章”执行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自觉接受监督。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报告“约法三章”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违反“约法三章”的典型案例或线索,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客观问题,要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政令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单位执行“约法三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2014年1月10日
抄送: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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