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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1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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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 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4-04-17 10: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耀政办发〔201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铜川市耀州区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
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切实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有效防治城镇大规模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积极推进我区城镇水土保持工作,规范辖区内城镇开发建设行为,根据《省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水保发[2013]237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铜水发[2014]3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的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进一步完善城镇水土保持配套制度体系,规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范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确保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审批率分别达到95%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100%,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率达到95%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法规文件基础建设
  1、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由区水务局具体负责,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国土耀州分局等部门配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出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耀州区城市水土保持建设规划》,扩大工作范围(由农村转移到城镇),增加工作途径(由治理水土流失和控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扩大到生态修复),增强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案件查处、水保补偿等方面),完善制度和保障措施。
  2、完善城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明确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前置条件,明确方案编制范围和重点项目类型;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把好城镇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关,监督方案实施,及时记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并立案建档。
  3、完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对象、程序、频次、方式、整改和跟踪落实等要求。区水务局要掌握全区城镇不同规模建设项目的分布和生产建设情况,明确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和内容,落实检查情况上报制度等。
  4、完善城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制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细化验收工作主要内容、验收合格条件、验收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认真抓好验收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1、对全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城镇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档案,并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限期整改。
  2、全面掌握城镇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并对城镇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已经审批方案但未验收的进行排查,要求限期整改。
  3、组织开展本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人员培训。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建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发改、水务、住建、林业、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测、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专项经费。
  3、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管理,对城乡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对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取土、排放渣土石料的项目,要督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对已批的规划项目在执法检查时督促项目业主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责任。
  4、国土耀州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人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在办理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征用、许可时,严格把关,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不得给予办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检查做好道路施工遗留的取土、采石、弃土(石)堆放场及工程施工裸露地的植被恢复,预防和治理道路施工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6、区环保局负责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没有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7、区林业局负责在城镇园林建设时,把好水土保持措施审批关。
  8、公安耀州分局协助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维护执法治安环境,有责任停止向严重违反《水土保持法》的生产建设供给爆破用品。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发放爆破物品等。
  9、区文广局负责做好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
  10、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准确提供或举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项目或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案件情况,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为了切实保证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我区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2014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培训(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

1、成立耀州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全区执法试点实施计划。
2、启动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登记上报(2014年5月1日—2014年7月31日)。
1、对全区城镇内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城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
3、对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核定事实,进行监督执法检查,下发限期整改要求。
第三阶段:处理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10月30日)。
1、对有整改任务的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核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
2、对限期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甚至拒不停止和纠正的进行认真查处,不留隐患,情节严重的严格按法规办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对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成果。
2、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市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依法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全力抓,切实加强对城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领导。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掌握试点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使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为我区建设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单位要配合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坚持长期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没有编报水保方案、逃避法律责任、野蛮施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行为和情节,及时进行曝光;区水务局要通过通报情况、重大事件报道、交流工作经验的方式,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处处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全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抄送:市水政监察支队。
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  
 


网络编辑:ad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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