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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2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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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创国卫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铜耀政办发〔2014〕24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创国卫攻坚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了推动创国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爱卫办考核验收和国家技术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国卫百日攻坚活动。根据全市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为目标,从5月4日到6月15日利用40余天时间,组织动员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创国卫攻坚活动,努力实现工作、数据、资料三达标,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最大成绩。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1、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领导亲自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每年召开爱卫会议,安排落实工作。将爱卫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资料收集完善、规范。
2、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单位三级爱卫组织网络,做到工作人员、工作条件、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3、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和卫生评比制度,扎实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做到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
4、区爱卫办及各委员部门认真履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责任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二)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单位等健康教育网络,做到人员、工作条件、经费落实到位。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万家活动。各行各业、乡镇、街道办要将健康知识宣传折页百分之百的发放到每一户。各责任单位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及基本技能66条》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活动,按照各类人群特点抓好社区及重点行业健康教育工作,力争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卫生局要采取以试代检的办法,增强教育效果,使全区各类人群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健全各级控烟组织网络,认真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要发挥表率作用,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控烟氛围。做到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认真落实控烟监督员制度,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无违规吸烟。区爱卫办组织开展一次无烟单位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控烟先进单位。区四创办印制控烟标志,向各单位发放。
(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爱卫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机动车辆停放场建设规划和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条例的贯彻意见等相关文件,建立长效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解决锦阳路、塔坡路等路段的坑洼、隆起、地砖松动、井盖缺损、城市标志残缺、黄土裸露、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全面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环卫车辆停放场建设任务。区住建局要采取措施,对未收集入网的直排口要全部收集处理,解决漆水河污水直排问题。(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办、区环保局、区水务局、永安办、天宝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3、强化市容管理。区城管办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加大执法力度,每周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整治出店占道、乱发(贴)广告、泔水乱倒、乱停乱放,采取高压态势,严管重罚,下茬解决市容管理的顽疾。及时清理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街亭、箱、桶、杆上的野广告。坚决取缔长期占道经营有损城市形象的摊点。开展好门头牌匾的规范和破损更换工作。在确定的文营东西路、永安南北路靓丽一条街建设过程中,市容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都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4、切实提高环卫质量。要落实城市区域卫生责任区制度,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必须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城市街道(含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确保路面见本色。垃圾的收集清运要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转运站、果皮箱、环卫车辆停放场、保洁人员休息室和公厕设置要达到国卫标准,做到管护规范。主次街道要撤掉垃圾桶。要坚决消灭旱厕,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建立和落实公厕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厕凡是有条件开放的,应无条件对社会开放。(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单位:区四创办、区爱卫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积极开展全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所有单位、小区、门店前都要能划尽划停车位,单位院落全部规范施划停车位,杜绝乱停乱放,做到车停其位。(责任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办、永安办、天宝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6、继续开展全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收购的废旧物资要进场入室,分类存放,整洁有序,不得露天堆放,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7、切实加强市场管理。要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落实卫生责任制度,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一摊一桶,整洁有序。食品经营摊位三防设施配置规范达标。全区所有市场均不得有活禽宰杀,大肉销售都要使用冷鲜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要对全区便民市场进行提升改造,达到有位子、有篷子、有台子、有牌子,不影响交通,不破坏环境卫生,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按照已确定的夜市设立区域,固定专人管理,统一铺设地胶,地面及时清扫,垃圾统一收集,使用清洁能源,严禁露天烧烤。对随意乱摆和不接受规范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8、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要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逐一排查,不达标的要先停工,达标后再放行。新的建筑工地不达标坚决不能开工。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六要四禁止”规定,做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完备、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要全面覆盖、固化或绿化,土方作业时应采取防尘措施,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住改办、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各拆迁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9、切实搞好建成区绿篱、花坛、草坪、树坑和管护保洁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标。(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0、积极开展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是包茂高速、210国道道州城区段、石瑶路、耀孙路等路段,要落实卫生责任制,道路设施完备,卫生保洁干净,排水渠无淤积,经常冲洗,无扬尘。公路红线外区域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重点是修理厂和修车门店要规范管理,做到保洁经常化。(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公路段、包茂高速管理站、区城管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1、开展城市架空管线治理工程。特别是城市主次街道支巷、小区及城乡结合部的供电、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的光缆电线要集中整修规范,达到整齐美观。(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耀州电力局、区广电网络、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2、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区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街巷,采取徒步查问题的方式,对公厕管理、果皮箱、背街小巷保洁、行道树坑、占道摊点、门头牌匾、公交站牌、公用通讯设施、乱停乱放、花坛草坪、井盖等,都要一一检查、纠正和治理。(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四创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四)环境保护工作
1、全面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和监管,对污染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使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积极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全区2014年年化学需氧、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控制在省、市标准以内。
2、继续做好药王山周边水泥企业关闭拆除工作,防止三道桥、药王山区域污染反弹。
3、抓好城市煤烟污染治理。禁止散烧烟煤,完成市上下达的拆改燃煤锅炉任务。整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大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噪音及城市周边煤场等污染治理。201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130天,PM10平均浓度完成市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4、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饮门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使城区内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覆盖率达到100%。
5、扎实推进漆、沮两河污染整治行动。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措施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每月开展水源地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确保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2014年出区断水面水质达标。
6、加强医源性污水处理和废弃物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五)食品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完善组织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全区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分片包抓,逐户达标。区药监局要分片分组、包抓责任到人,各包抓组对辖区内实行全行业包抓,建立管理单位台账,分月逐户达标验收。区四创办、区药监局要组织人员逐户考核验收,每月按时上报验收汇总表。
3、分类实施,明确时限。各包抓组每天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凡日常性管理问题,要限期整改;凡涉及增购设施、环境场所改造等问题的,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餐饮店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要全部安装风幕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店要做到六个到位:证照悬挂统一规范、食品安全清洗消毒、前店后厨卫生洁净、餐厨垃圾套袋收集、三防设施配置到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4、做好职能移交衔接。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的部门,要做好过渡衔接,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作不留空档、资料全面移交。已交接的要组织人员、尽快分工、迅速进入角色,确保行业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区药监局要针对国卫标准、达标规范、行业政策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分类分行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新调入人员)要积极学习业务,熟悉和掌握标准,对国卫标准中的每一项要求都要充分理解和掌握,重要指标和得分点要心中有数,做到监管指导准确到位。
6、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组织分行业、分类别观摩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
(责任牵头单位:区药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教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等。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达标工作
1、各类公共场所本底档案资料完整,监督资料完善,量化管理率≥95%。完善公共场所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及公示牌、各类台账、记录,加强规范管理。
2、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相关要求规范全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测频率、时间、项目、监测方法及规范评价标准,被监督单位卫生监督资料完整、规范。分行业制定创卫达标意见书,逐户对照落实,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
3、组织开展单位从业人员骨干卫生知识培训,并逐级建立被监管单位卫生知识培训、测试制度,全面提高我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在主要通道配备风幕机,场所内三防设施齐全。
5、制定网吧、茶秀、KTV、小旅馆、小洗浴等公共场所公共用具(品)清洗消毒工作规范,落实运行机制。空调送风过滤每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记录完善。
(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文物旅游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6、美容美发场所使用的化妆品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批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次合格检验报告等,并保证在保质期内使用。(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7、落实歌舞厅、网吧、茶秀等禁烟工作,配备匹配的通风设施,建立定时通风制度。(责任单位:区文物旅游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8、按照管辖职责对区域内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本底资料,进行规范许可。(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改办、区药监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七)传染病防治工作
1、制定我区传染病防治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整,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达标,传染病网络系统通畅,完成重大传染病防治任务,近两年无因防控不力面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3、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不得存在共用通道或交叉感染问题,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4、做好医疗垃圾的规范收集、暂存,完成标准化医疗垃圾暂存点建设任务及规范管理。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规范运行,工作人员操作熟练。(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依据学校卫生管理要求设置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防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建立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措施、有检查、在记录、有结果。
2、坚持科学防治措施,采取“堵洞、抹缝、设板、加网”的方法,根据不同场所,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三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达到有效防制的目标。
3、采取群众发动与专业消杀队伍相结合的办法,尤其是一些大的公共场所和餐饮门店、食品加工门店、超市、市场等要和专业消杀公司签订协议,定期消杀,不留死角。
4、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防治原则,城市公共区域(公园、广场、绿地、建筑工地、垃圾站点、公厕排水沟、河道、市政管井等),社区、单位、家庭(垃圾点、厕所、下水道、食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5、区疾控中心承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抗药性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结果及时、真实、有效。
(责任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九)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
1、巩固提高百日整治成果,延伸整治范围,进一步发动群众整治家属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特别是要抓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小街、小巷和弃管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各单位的家属小区由原单位全力整治,社区做好配合。各区域做到无散放垃圾、无乱搭乱建、无楼顶楼道乱堆杂物,无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等,做到墙面净、地面净、道路通畅、整洁有序、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配置到位。(责任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改办、区工信局、区住建局、耀县水泥厂、秦岭公司、各乡镇、街道办、区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完成旅游景点的创卫工作。重点是照金镇区、香山、药王山、文庙等,要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使景区环境卫生面貌、公厕管理、食品安全等全面达标。(责任牵头单位:区文物旅游局。责任单位:照金镇、照金香山管理局、药王山管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3、汽车站卫生工作。长途车站、华原停车场要做到站容站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控烟禁烟、病媒生物防制和公厕管理达到达标要求。华原车站要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长途车站。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4、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支巷、道路、屋顶乱堆乱放的清理和村容村貌的整治。规范垃圾收集清运,清理三堆六乱,达到通畅有序、干净整洁。特别要认真落实保洁管理责任制,防止出现反弹,确保整治效果。(责任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搞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责任牵头单位:永安办、天宝办。责任单位:火车站。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十)文档资料收集工作
所有参与创建单位,特别是创卫各工作部、爱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围绕迎接整改验收和技术评估,系统地做好创国卫文
档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5月中旬全面完成2013年的创卫资料收集工作,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做好业务资料和达标数据的收集归整。从5月初起,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逐个验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联评观摩等活动,确保资料达标。(责任单位:创卫各工作部、爱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管理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十一)210国道治污降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沿线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210国道耀州区段治污降霾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铜耀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迅速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摸排,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力争在每月的全市考核中取得好成绩。(责任单位:永安办、天宝办、董家河镇、孙塬镇、区城管办、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药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
(十二)各级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于国家、省爱卫办、市、区四创办反馈的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台帐,明确工作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逐个整改销号,各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务必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区四创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办、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永安办、天宝办)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安排阶段(2014年5月4日—9日)。
对攻坚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创卫各工作部、各行业达标牵头部门、乡镇、街道办和责任单位层层动员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及推进行业达标阶段(2014年5月10日至5月底)。
结合2014年创卫奖补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社区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工作,真正实现创建工作、数据指标、档案资料三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接国家技术评估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15日)。
1、对国家暗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销号。完成省上考核验收和申请国家技术评估等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区住建局、区城管办、区四创办、区药监局要制定、完善、修改区域环卫管理责任制、公厕管理制度、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场管理制度、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制度、城市公用设施清洗保洁制度、节假日城市管理值班制度、城市绿地保洁制度、餐饮门店、餐厨垃圾管理、便民市场流动摊点管理制度等。
攻坚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做好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完成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创卫各工作部、区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临工作一线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解决工作资金问题。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1、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动员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全身心地投入到攻坚活动中来,全民参与创卫工作,形成强大的全民创卫的氛围。
2、从5月4日起,四创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区城管办、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药监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要按照安排,组织宣传车每天进行宣传,坚持全天宣传不间断。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等乡镇、街道办创卫区域内的社区、村都必须有不少于3条的宣传横幅,并及时对辖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更换。
3、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区级各媒体,每天对创卫进行正面宣传,两天曝光一次,并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控烟等。
4、交通部门要在出租车、公交车张贴醒目的创卫宣传标语。
5、区四创办在城区所有便民信息公布栏、卫生监督牌处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设立创卫《告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宣传牌,在城区闲置墙面制作创卫公益宣传广告。5月份牵头组织一次大型的宣传活动。
(三)联合执法,强力推进。
区城管办、区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要组织对出店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市经营秩序、车辆乱停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对于拒不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厉处罚,惩治一批影响城市环境、影响创建工作的人和事。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采取半月推进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区四创办每半月对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攻坚活动中单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或是连续在市、区媒体曝光二次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电视台检讨,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或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或责任人,由区监察局进行问责。属驻耀单位的向其上级单位报告,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执法强制执行。
附件:1、创国卫攻坚活动宣传车安排
2、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
附件1
创国卫攻坚活动宣传车安排
注: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每天在各自辖区开展宣传。各单位宣传车每天宣传前
要到区四创办签字。
附件2
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
为了全面推动攻坚活动,营造执法整治工作氛围,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就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如下:
1、城市管理联合执法:5月18日—21日,由区城管办牵头,工商、公安、药监配合,对香山路水果街、锦阳路、民主路等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城区乱摆摊设点现象,学校门前餐饮摊点进行联合执法。
2、餐饮业联合执法:5月22日,由区药监局牵头,工商、公安、城管配合对证照不全、卫生差且拒不整改、乱倒泔水的餐饮门店进行联合执法。
3、市场联合执法:5月23日,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城管、公安、药监配合,对市场不规范经营现象进行联合执法。
4、交通秩序联合执法:5月25日—26日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城管办配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联合执法。
各牵头单位务必于5月9日前将专项联合执法方案报区四创办。
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创国卫攻坚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4月25日
铜川市耀州区创国卫攻坚活动方案
为了推动创国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爱卫办考核验收和国家技术评估,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国卫百日攻坚活动。根据全市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为目标,从5月4日到6月15日利用40余天时间,组织动员全区各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创国卫攻坚活动,努力实现工作、数据、资料三达标,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最大成绩。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1、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领导亲自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每年召开爱卫会议,安排落实工作。将爱卫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资料收集完善、规范。
2、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单位三级爱卫组织网络,做到工作人员、工作条件、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3、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和卫生评比制度,扎实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做到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
4、区爱卫办及各委员部门认真履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责任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二)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单位等健康教育网络,做到人员、工作条件、经费落实到位。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万家活动。各行各业、乡镇、街道办要将健康知识宣传折页百分之百的发放到每一户。各责任单位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及基本技能66条》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提高活动,按照各类人群特点抓好社区及重点行业健康教育工作,力争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区卫生局要采取以试代检的办法,增强教育效果,使全区各类人群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建立健全各级控烟组织网络,认真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要发挥表率作用,广泛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控烟氛围。做到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认真落实控烟监督员制度,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无违规吸烟。区爱卫办组织开展一次无烟单位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控烟先进单位。区四创办印制控烟标志,向各单位发放。
(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爱卫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机动车辆停放场建设规划和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条例的贯彻意见等相关文件,建立长效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解决锦阳路、塔坡路等路段的坑洼、隆起、地砖松动、井盖缺损、城市标志残缺、黄土裸露、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全面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环卫车辆停放场建设任务。区住建局要采取措施,对未收集入网的直排口要全部收集处理,解决漆水河污水直排问题。(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办、区环保局、区水务局、永安办、天宝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3、强化市容管理。区城管办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加大执法力度,每周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整治出店占道、乱发(贴)广告、泔水乱倒、乱停乱放,采取高压态势,严管重罚,下茬解决市容管理的顽疾。及时清理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街亭、箱、桶、杆上的野广告。坚决取缔长期占道经营有损城市形象的摊点。开展好门头牌匾的规范和破损更换工作。在确定的文营东西路、永安南北路靓丽一条街建设过程中,市容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都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4、切实提高环卫质量。要落实城市区域卫生责任区制度,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必须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城市街道(含人行道)每周冲洗一次,确保路面见本色。垃圾的收集清运要密闭化,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转运站、果皮箱、环卫车辆停放场、保洁人员休息室和公厕设置要达到国卫标准,做到管护规范。主次街道要撤掉垃圾桶。要坚决消灭旱厕,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建立和落实公厕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厕凡是有条件开放的,应无条件对社会开放。(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单位:区四创办、区爱卫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积极开展全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所有单位、小区、门店前都要能划尽划停车位,单位院落全部规范施划停车位,杜绝乱停乱放,做到车停其位。(责任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办、永安办、天宝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6、继续开展全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收购的废旧物资要进场入室,分类存放,整洁有序,不得露天堆放,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7、切实加强市场管理。要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落实卫生责任制度,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一摊一桶,整洁有序。食品经营摊位三防设施配置规范达标。全区所有市场均不得有活禽宰杀,大肉销售都要使用冷鲜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要对全区便民市场进行提升改造,达到有位子、有篷子、有台子、有牌子,不影响交通,不破坏环境卫生,责任明确,管理到位。按照已确定的夜市设立区域,固定专人管理,统一铺设地胶,地面及时清扫,垃圾统一收集,使用清洁能源,严禁露天烧烤。对随意乱摆和不接受规范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8、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要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逐一排查,不达标的要先停工,达标后再放行。新的建筑工地不达标坚决不能开工。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六要四禁止”规定,做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完备、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要全面覆盖、固化或绿化,土方作业时应采取防尘措施,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住改办、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各拆迁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9、切实搞好建成区绿篱、花坛、草坪、树坑和管护保洁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标。(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0、积极开展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是包茂高速、210国道道州城区段、石瑶路、耀孙路等路段,要落实卫生责任制,道路设施完备,卫生保洁干净,排水渠无淤积,经常冲洗,无扬尘。公路红线外区域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重点是修理厂和修车门店要规范管理,做到保洁经常化。(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公路段、包茂高速管理站、区城管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1、开展城市架空管线治理工程。特别是城市主次街道支巷、小区及城乡结合部的供电、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的光缆电线要集中整修规范,达到整齐美观。(责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耀州电力局、区广电网络、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12、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区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街巷,采取徒步查问题的方式,对公厕管理、果皮箱、背街小巷保洁、行道树坑、占道摊点、门头牌匾、公交站牌、公用通讯设施、乱停乱放、花坛草坪、井盖等,都要一一检查、纠正和治理。(责任牵头单位:区城管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四创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四)环境保护工作
1、全面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和监管,对污染企业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使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积极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全区2014年年化学需氧、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控制在省、市标准以内。
2、继续做好药王山周边水泥企业关闭拆除工作,防止三道桥、药王山区域污染反弹。
3、抓好城市煤烟污染治理。禁止散烧烟煤,完成市上下达的拆改燃煤锅炉任务。整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大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噪音及城市周边煤场等污染治理。201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130天,PM10平均浓度完成市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4、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饮门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使城区内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覆盖率达到100%。
5、扎实推进漆、沮两河污染整治行动。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完善水源地保护措施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每月开展水源地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确保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2014年出区断水面水质达标。
6、加强医源性污水处理和废弃物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30日。)
(五)食品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完善组织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全区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分片包抓,逐户达标。区药监局要分片分组、包抓责任到人,各包抓组对辖区内实行全行业包抓,建立管理单位台账,分月逐户达标验收。区四创办、区药监局要组织人员逐户考核验收,每月按时上报验收汇总表。
3、分类实施,明确时限。各包抓组每天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凡日常性管理问题,要限期整改;凡涉及增购设施、环境场所改造等问题的,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餐饮店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要全部安装风幕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店要做到六个到位:证照悬挂统一规范、食品安全清洗消毒、前店后厨卫生洁净、餐厨垃圾套袋收集、三防设施配置到位、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4、做好职能移交衔接。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的部门,要做好过渡衔接,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作不留空档、资料全面移交。已交接的要组织人员、尽快分工、迅速进入角色,确保行业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区药监局要针对国卫标准、达标规范、行业政策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分类分行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新调入人员)要积极学习业务,熟悉和掌握标准,对国卫标准中的每一项要求都要充分理解和掌握,重要指标和得分点要心中有数,做到监管指导准确到位。
6、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组织分行业、分类别观摩培训活动。积极开展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
(责任牵头单位:区药监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教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等。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达标工作
1、各类公共场所本底档案资料完整,监督资料完善,量化管理率≥95%。完善公共场所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及公示牌、各类台账、记录,加强规范管理。
2、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相关要求规范全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测频率、时间、项目、监测方法及规范评价标准,被监督单位卫生监督资料完整、规范。分行业制定创卫达标意见书,逐户对照落实,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
3、组织开展单位从业人员骨干卫生知识培训,并逐级建立被监管单位卫生知识培训、测试制度,全面提高我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在主要通道配备风幕机,场所内三防设施齐全。
5、制定网吧、茶秀、KTV、小旅馆、小洗浴等公共场所公共用具(品)清洗消毒工作规范,落实运行机制。空调送风过滤每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记录完善。
(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文物旅游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6、美容美发场所使用的化妆品必须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批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次合格检验报告等,并保证在保质期内使用。(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7、落实歌舞厅、网吧、茶秀等禁烟工作,配备匹配的通风设施,建立定时通风制度。(责任单位:区文物旅游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8、按照管辖职责对区域内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本底资料,进行规范许可。(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改办、区药监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七)传染病防治工作
1、制定我区传染病防治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整,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达标,传染病网络系统通畅,完成重大传染病防治任务,近两年无因防控不力面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3、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不得存在共用通道或交叉感染问题,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4、做好医疗垃圾的规范收集、暂存,完成标准化医疗垃圾暂存点建设任务及规范管理。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规范运行,工作人员操作熟练。(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依据学校卫生管理要求设置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八)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防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建立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措施、有检查、在记录、有结果。
2、坚持科学防治措施,采取“堵洞、抹缝、设板、加网”的方法,根据不同场所,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三防设施配置率达到100%,达到有效防制的目标。
3、采取群众发动与专业消杀队伍相结合的办法,尤其是一些大的公共场所和餐饮门店、食品加工门店、超市、市场等要和专业消杀公司签订协议,定期消杀,不留死角。
4、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防治原则,城市公共区域(公园、广场、绿地、建筑工地、垃圾站点、公厕排水沟、河道、市政管井等),社区、单位、家庭(垃圾点、厕所、下水道、食堂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5、区疾控中心承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抗药性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结果及时、真实、有效。
(责任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九)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
1、巩固提高百日整治成果,延伸整治范围,进一步发动群众整治家属院、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特别是要抓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小街、小巷和弃管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各单位的家属小区由原单位全力整治,社区做好配合。各区域做到无散放垃圾、无乱搭乱建、无楼顶楼道乱堆杂物,无乱贴乱画、无占道经营等,做到墙面净、地面净、道路通畅、整洁有序、病媒生物防制设施配置到位。(责任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改办、区工信局、区住建局、耀县水泥厂、秦岭公司、各乡镇、街道办、区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2、完成旅游景点的创卫工作。重点是照金镇区、香山、药王山、文庙等,要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使景区环境卫生面貌、公厕管理、食品安全等全面达标。(责任牵头单位:区文物旅游局。责任单位:照金镇、照金香山管理局、药王山管理局。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3、汽车站卫生工作。长途车站、华原停车场要做到站容站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控烟禁烟、病媒生物防制和公厕管理达到达标要求。华原车站要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长途车站。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4、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支巷、道路、屋顶乱堆乱放的清理和村容村貌的整治。规范垃圾收集清运,清理三堆六乱,达到通畅有序、干净整洁。特别要认真落实保洁管理责任制,防止出现反弹,确保整治效果。(责任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5、搞好铁路沿线环境卫生。(责任牵头单位:永安办、天宝办。责任单位:火车站。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十)文档资料收集工作
所有参与创建单位,特别是创卫各工作部、爱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围绕迎接整改验收和技术评估,系统地做好创国卫文
档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5月中旬全面完成2013年的创卫资料收集工作,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做好业务资料和达标数据的收集归整。从5月初起,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逐个验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联评观摩等活动,确保资料达标。(责任单位:创卫各工作部、爱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管理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5月20日。)
(十一)210国道治污降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沿线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210国道耀州区段治污降霾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铜耀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迅速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摸排,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力争在每月的全市考核中取得好成绩。(责任单位:永安办、天宝办、董家河镇、孙塬镇、区城管办、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药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
(十二)各级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于国家、省爱卫办、市、区四创办反馈的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台帐,明确工作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逐个整改销号,各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务必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区四创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办、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永安办、天宝办)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安排阶段(2014年5月4日—9日)。
对攻坚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创卫各工作部、各行业达标牵头部门、乡镇、街道办和责任单位层层动员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及推进行业达标阶段(2014年5月10日至5月底)。
结合2014年创卫奖补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社区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工作,真正实现创建工作、数据指标、档案资料三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接国家技术评估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15日)。
1、对国家暗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销号。完成省上考核验收和申请国家技术评估等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区住建局、区城管办、区四创办、区药监局要制定、完善、修改区域环卫管理责任制、公厕管理制度、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场管理制度、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制度、城市公用设施清洗保洁制度、节假日城市管理值班制度、城市绿地保洁制度、餐饮门店、餐厨垃圾管理、便民市场流动摊点管理制度等。
攻坚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做好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完成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创卫各工作部、区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临工作一线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解决工作资金问题。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1、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动员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全身心地投入到攻坚活动中来,全民参与创卫工作,形成强大的全民创卫的氛围。
2、从5月4日起,四创办、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区城管办、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药监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要按照安排,组织宣传车每天进行宣传,坚持全天宣传不间断。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孙塬镇、董家河镇等乡镇、街道办创卫区域内的社区、村都必须有不少于3条的宣传横幅,并及时对辖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更换。
3、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区级各媒体,每天对创卫进行正面宣传,两天曝光一次,并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控烟等。
4、交通部门要在出租车、公交车张贴醒目的创卫宣传标语。
5、区四创办在城区所有便民信息公布栏、卫生监督牌处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在醒目位置设立创卫《告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宣传牌,在城区闲置墙面制作创卫公益宣传广告。5月份牵头组织一次大型的宣传活动。
(三)联合执法,强力推进。
区城管办、区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要组织对出店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市经营秩序、车辆乱停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对于拒不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厉处罚,惩治一批影响城市环境、影响创建工作的人和事。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采取半月推进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区四创办每半月对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攻坚活动中单项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或是连续在市、区媒体曝光二次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区电视台检讨,对连续两次倒数第一或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或责任人,由区监察局进行问责。属驻耀单位的向其上级单位报告,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执法强制执行。
附件:1、创国卫攻坚活动宣传车安排
2、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
附件1
创国卫攻坚活动宣传车安排
时 间 | 单 位 | 时 间 | 单 位 |
5月4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5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6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7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8日 | 工商分局 | 5月9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10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11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12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13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14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15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16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17日 | 工商分局 |
5月18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19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20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21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22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23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24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25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26日 | 工商分局 | 5月27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5月28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5月29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5月30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5月31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6月1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6月2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6月3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6月4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6月5日 | 工商分局 | 6月6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6月7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6月8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6月9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6月10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6月11日 | 永安办、天宝办 | 6月12日 | 城管办、农业局 |
6月13日 | 环保局、药监局 | 6月14日 | 工商分局 |
6月15日 | 四创办、卫生局 |
要到区四创办签字。
附件2
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
为了全面推动攻坚活动,营造执法整治工作氛围,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就创国卫攻坚活动联合执法安排如下:
1、城市管理联合执法:5月18日—21日,由区城管办牵头,工商、公安、药监配合,对香山路水果街、锦阳路、民主路等出店占道经营现象,城区乱摆摊设点现象,学校门前餐饮摊点进行联合执法。
2、餐饮业联合执法:5月22日,由区药监局牵头,工商、公安、城管配合对证照不全、卫生差且拒不整改、乱倒泔水的餐饮门店进行联合执法。
3、市场联合执法:5月23日,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城管、公安、药监配合,对市场不规范经营现象进行联合执法。
4、交通秩序联合执法:5月25日—26日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城管办配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进行联合执法。
各牵头单位务必于5月9日前将专项联合执法方案报区四创办。
抄送: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区委有关工作部门,驻耀各单位。 区创卫各工作部。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印发 |
网络编辑:admins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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