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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7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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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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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耀政办发〔2014〕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切实推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使我区公路、桥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保障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根据铜川公路局转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就加强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公路桥梁养护及安全管理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05号)第六条之规定,区交通部门负责全区县道和主干乡道的桥梁安全管理和养护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非主干内其余乡道桥梁安全管理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道桥梁安全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第8号)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专用公路桥梁安全管理和养护工作由各专用公路所属单位负责。公路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桥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安全管理“十项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桥梁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及维修。将辖区内桥梁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到人,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各公路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责,桥梁安全工作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技术人员专门抓、养护人员经常抓的公路桥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桥落实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各公路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必须做到每月检查桥梁一次,汛前、汛后都应开展检查工作。新建桥梁交付使用一年后要开展桥梁检查。永久性桥梁检查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临时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根据下级桥梁养护单位的报告,主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立即安排专业桥梁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及时对桥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定期组织开展桥梁日常养护及安全和隐患排查,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隐患排查情况,及时对桥梁病害进行分类处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要视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改造或重建,对发现病害的桥梁应在当年完成除险修复工作,确保安全。
加强病危桥安全管理。各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危桥的监测监控,对五类桥梁(主要构件存在严重缺损,不能正常使用,危及桥梁安全,桥梁处于危险状态)和四类桥梁(主要构件有大的缺损,严重影响桥梁使用功能,或影响承载能力,不能保证正常使用),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通报禁止车辆通行;对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桥梁,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发生重大汛情时,要对桥梁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管制信息。
认真落实桥梁养护及安全工程师制度。各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桥梁养护及安全工程师制度,加强对桥梁养护及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及管理。
三、严格制度,强化考核
各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立即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对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立即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尽快修护,确保桥梁安全运行。
各桥梁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桥梁安全管理的考核,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养护及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桥梁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桥梁垮塌等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从重处理。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驻耀有关单位。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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