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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6-1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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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铜耀政办发〔2014〕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陕西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4〕11号)和《铜川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铜政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细化决策流程、规划,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合同由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各相关单位负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巩固“省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成果,认真执行《铜川市耀州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逢文必审”。在全区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简称“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报备率要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和废止违法、不当或已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陕政发〔2014〕10号)文件要求,严格设定标准,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要坚决纠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四)加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积极指导区庙湾镇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试点镇工作,力求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力求创出新亮点、创出新特色。同时,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督促指导,示范带动,提高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区政府法制办、庙湾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时将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决算制度,在各部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各相关单位负责)
(六)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核制度和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耀州大讲堂,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推动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区司法局要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促进法律实施。区人社局要结合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教育。区监察局要抓好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同时,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人社局、司法局负责)
(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布上墙,便于群众查阅。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有效,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各相关单位负责)
(八)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改进政府服务职能,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各类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推进建立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防止矛盾转化、升级,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卷备案审查等制度,不定期对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司法机关的决定、裁定和判决,积极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等职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认真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区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好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大力宣传,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对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各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2014年6月底以前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0919-6189608)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活动的方案
活动的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建活动的试点单位
庙湾镇、药监局、林业局、工商分局。
二、创建方法及步骤
1、制定创建方案阶段(2014年6月中旬)。各创建试点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创建方案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后付诸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2014年9月30日)。各创建试点乡镇和部门要严格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逐阶段推进,逐难点突破,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3、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各创建试点乡镇和部门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请验报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4、实地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由区政府组织专人对各创建试点乡镇和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提出初步意见,经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符合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工作标准的命名为“铜川市耀州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或示范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各创建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标准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协调指导,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及早动手、及早安排,为列入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做好准备,力争早日步入区级、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行列。
(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取得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资格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不符合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示范单位标准和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对达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标准的单位按程序报市政府法制办,参加市级示范单位评定。
附件:区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附件
区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目 标 | 内 容 | 评 价 要 点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 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定期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 将依法行政的要求始终贯穿到单位各项行政工作中,年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部门考核。 | |
(三)健全法制机构 | 部门法制工作由专门科室、专人负责,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 |
(四)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 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一年不少于2次。 | |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一)规范行业组织 | 规范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管理,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逐步脱钩。 |
(二)推进政务公开 |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公开机构职能、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 | |
(三)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 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动态管理,简化办事程序。 | |
(四)提高行政效能 | 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内部管理制度,设立对外办事窗口,提高办事效率。 |
区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目 标 | 内 容 | 评 价 要 点 |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 (一)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 度,制定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健全部门 工作规则; 2、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作 出前,需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3、行政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坚持行 政决策集体决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 论证和决策相结合机制。推行重大决策听证 制度、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行政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二)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 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管理制度。 | |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 (一)依法履行职能 | 行政主体合法,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拒绝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
1、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确认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 2、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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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1、清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 2、对已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时 掌握和公布; 3、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得出现 “同案不同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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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明执法 |
1、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着装规范整齐,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3、接待管理相对人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4、执法程序合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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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法文书规范 |
1、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2、执法案卷文书齐全,案卷装订及时规范; 3、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
区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标准
目 标 | 内 容 | 评 价 要 点 |
五、行政监督机制健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 (一)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
1、履行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检查、问询,认真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2、接受司法机关监督,执行司法机关生效的决定、裁定、判决; 3、落实行政内部监督,实施行政层级监督,接 受行政内部检查、审计的专门监督; 4、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特 别是对新闻媒体、网络的监督及时作出正面 回应。 |
(二)履行行政复议责任 |
1、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 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复议 备案制度、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 议责任追究制度。 3、认真履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
|
(三)落实信访工作 | 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引导群众正确提起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 |
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 (一)健全学法制度 |
1、制定学法培训计划,建立班子成员学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 2、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
(二)建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制度 | 对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前依据。 |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印发 |
网络编辑:ad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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