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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7-2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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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持续高温期和主汛期期间 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铜耀政办函〔2014〕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突发事件频发,按照省应急办《陕西省政务值班系统视频会议要点通报》([2014]第27期)、《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相关要求和区政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持续高温天气情况
近期,我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致多个乡镇、街道办出现旱情,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要加强农田墒情调查和旱情监测分析研判,积极开展抗旱工作。同时,要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各相关单位,特别是消防部门,近期要对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和生产领域防暑工作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各类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严格执行高温时段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自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防止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限、超载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煤炭、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改善一线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工作场所和生产现场的通风、降温,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作业的职工,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息制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切实落实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严格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水域、水库、池塘等的安全管理。学生家长要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和看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开展暑期家访、安全教育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值班室要充分发挥窗口、接口和关口的作用,做好值守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凡发生涉及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情况、群体性事件,要在2个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并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特别紧急事项,可先电话报告随后书面报告,不得延报、误报。上报的信息必须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口径统一,事实不清的要认真核实。要加强突发事件的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备勤,确保一旦遇有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或其它重要紧急任务,能及时应对,稳妥处置。
五、做好主汛期期间值守工作
近期,区政府值班室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值守工作进行了电话抽查,总的来看,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有关值守应急工作规定,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雨情、水情等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客观,有效发挥了运转枢纽的作用。按照区政府要求,主汛期期间,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的各项规定,对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信息联络不畅,突发事件处置延误等,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区政府值班室每天对全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八小时以外人员在岗值守及领导带班情况。汛期结束后将进行专题通报。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201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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