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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0-2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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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 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4-10-21 13: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耀政办发〔2014〕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陕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地名普查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与原则
(一)普查目的。查清我区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我区国家地名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
(二)普查原则。以国务院、省地名普查工作要求为依据:一是自上而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二是立足自身,部门配合;三是立足现有基础,着力查漏补缺;四是明确各级责任,层层把关。
二、普查内容
在全区行政区域内,查清所有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方面的基础作用。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一)全面采集我区各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共分为11大类。
(1)陆地水系类:河流、湖泊、瀑布、泉;
(2)陆地地形类:平原、盆地、丘陵山地、重要陆地景观及其他;
(3)行政区域类:区、乡镇(街道);
(4)群众自治组织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5)非行政区域类:农、林、牧、渔、矿区、工业区、开发区、军事区、地区、区片;
(6)居民点类: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牧场点;
(7)交通运输设施类: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城镇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附属设施及其他;
(8)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类:井、蓄水区、排灌设施、堤堰、水电设施、通讯设施;
(9)纪念地、旅游景点类: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
(10)建筑物类:房屋、亭、台、碑、塔、场、城堡、墙;
(11)单位类: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军事单位。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地名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对有地无名的有
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并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重名,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确保普查入库地名准确、健康、合法。继续做好地名规划。建立和完善地名法规标准和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水平。
(三)设置和管护地名标志。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各类标准地名标志,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编纂出版各类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拍摄相关影视作品,保护和发展地名文化。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研制开发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完善区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普查准备。各乡镇、街道办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搜集资料、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普查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区地名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辖区的普查工作,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推行,具
体计划由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区上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办普查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2017年7月—2018年4月,各乡镇、街道办完成地名普查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于2018年6月完成我区地名普查的上报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区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级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报备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二)培训人员。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做好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村(社区)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收集资料。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
(四)实地踏勘。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五)地名标准化处理。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
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置标准地名标志。依据国家《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和部省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地名标志。
(七)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地名普查的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汇总普查成果。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
五、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上成立第二次全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全区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普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认真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充实普查力量。各乡镇、街道办要选派有业务基础、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普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开展数据采集、登记和处理,坚决杜绝虚假、瞒报、漏报等现象,确保普查基础数据真实完整。
(三)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业务技术培训、专业设施设备购置、日常工作运转等。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严把普查质量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等,准确填报,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规范。各乡镇、街道办对照耀县地名志核对乡镇,村名称,乡镇,村名称与耀县地名志字或音不符的,依耀县地名志为准。乡镇、街道办确实要对乡镇、街道办及村进行更名的,各乡镇、街道办要上报更名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阐述变更的理由、依据、历史渊源等。
(五)加强普查档案管理。地名普查信息属于国家档案,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有关规定,做好本级地名数据库管理与维护以及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的汇总、归档、入库等工作。普查工作中的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须严格保密。
(六)稳妥处理好特殊问题。跨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地理实体名称,相关区表述不一致时,要充分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报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确定。在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地区开展地名普查时,要事先与驻军单位沟通。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民族地区以及有争议地区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附件:1、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
3、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第二次全国准备阶段工作安
排时间表
4、耀州区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标准地名
 
 
 

附件1
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项维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典文    区人武部部长
            张海峰    区民政局局长
杜  军    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  蓉    区委史志办副主任
            任  杰    区发改局副局长
            安建利    区教体局副局长
            焦  卫    区工信局副局长
            唐江涛    公安耀州分局副局长
            王艳春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文强    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杨改荣    区财政局副局长
            贺  睿    国土耀州分局副局长
            王满朝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  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文勇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杨  志    区水务局纪工委书记
   王  斌    区文广局副局长

   闫喜平    区卫生局副局长
   安雪萍    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孙大建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陈春社    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  韵    西铁局耀县车站站长
   马全利    西铁局耀县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艳春同志兼任。
 
 
 
 
 
 
 
 
 
 
 
 
 
 

附件2
铜川市耀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有关政策、方案和保障措施;安排我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审定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承办市普查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及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区民政局(区地名普查办)具体负责我区第二次地名普查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安排部署我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拟定我区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联系协调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全区性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编制普查年度计划和普查经费;负责普查成果质量监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检查验收、上报和建档工作;负责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完善区和乡镇、街道办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负责组织全区性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编纂全区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承担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史志办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地方志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地名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以及地名普查所需能源(包括电力)设施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编纂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级各类学校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通信设施、通信线路、通信基站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民族事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公安耀州分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门(楼、单元)牌、户牌、沿街商铺以及人口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地名普查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落实经费。
国土耀州分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第二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资料、基础地理信息、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城市居民地住宅区(小区)、大型建筑物、广场、公共绿地、园林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全国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成果以及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等基础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急救机构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社会、经济、人口等相关统计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文化场馆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区文物旅游局负责地名普查所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塔、寺庙、旅游资源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铁路部门负责地名普查所需铁路运输设施等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董家河、惠塬工业园区协助做好园区内地名普查相关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军事管理区和军事禁区内地名普查的协调保障及编纂工作。
 
 

附件3
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第二次全国准备阶段
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项  目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9月 1.成立我区地名普查领导机构,制定地名普
查实施方案,并报省地名普查办审核;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本级地名普查领导机构,制定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地名普查办审核。
耀州区地名普查办
各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办
10月 1.召开我区地名普查工作会议;
2.完成我区地名普查经费预算、设备购置。
区地名普查办
1.各区乡镇、街道办、全面完成成立本级地
名普查领导机构,制定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选调、选聘地名普查员,登记造册报区地
名普查办备案;
3.各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经费预算;
4.参加全市地名普查综合培训。
各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办
11月 1.我区地名普查资料收集、整理核查;
2.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名普查资
料收集、整理核查。
区地名普查办
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区地名普查办购置地名普查设备;
2.各类地名普查所需资料收集、整理核查。
区地名普查办
12月 1.本级2014年度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本级2015年度地名普查工作计划。
区地名普查办
各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办
1.全面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2.实地检查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区地名普查办
各乡镇、街道办地名普查办
 

附件4
耀州区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
标 准 地 名
 
乡镇街道办标准地名:
孙原镇、董家河镇、关庄镇、石柱镇、庙湾镇、瑶曲镇、
照金镇、小丘镇、演池乡、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天宝路街道办事处、锦阳路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标准地名
锦阳路街道办:
寺沟村、阿姑社村、阴家河村、崔仙村、杨家庄村、白家庄村、张郝村、南村、水峪村、郝家堡村、吕家坡村、穆家原村、苏家店村、白莲村、寺沟原村
永安路街道办:
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五台村
社区:东站社区、南泉社区、解放社区、崇德社区、邻德社区、水泥厂社区(单位型社区)
天宝路街道办:
北街村、杨家河村、槐林村、泥阳村、崔兴村
社区:天宝滩社区、华原社区、塔坡社区  
董家河镇:
董家河村、王家砭村、冯家桥村、西柳池村、东柳池村、凤凰村、石凹村、董寨村、党家河村、阳凹村、土桥村
社区:孝义社区(单位型社区)
关庄镇:
柴场村、杨原村、北村、墓坳村、北窑村、九里坡村、柏树原村、支前河村、中吕村、道东村、树林村、元古庄村、安王村、关庄村、雷居村、小王咀村、七保村、稠桑村、麻子村、虎家河村、金马村、马吉村、北坡村、故贤村、潦池村
孙原镇:
孙原村、贺家咀村、焦家坪村、惠原村、丁家山村、石原村、宝鉴村、文昌村、孝西村、孝雷村、孝北村
石柱镇:
马咀村、韩古庄村、上安村、吊咀村、铁龙村、阿古村、
克坊村、西古村、生寅村、青龙村、石柱村、活龙村、京兆村、木章村、沟西村、白石村、光明村、吴庄村、修文村、王益村、龙首村、西古庄村
演池乡:
演池村、上龙村、新兴村、寇家坳村、莫火村、吕村、孝慈村、西头村、南头村、刘寨村、神湫村、寇家原村、郑家河村、范村
瑶曲镇:
草滩村、鸡山村、车洼村、马鞍桥村、聂家河村、金元村、桑木渠村、葫芦村、南司马村、衣食村、阎曲河村、贾曲河村、刘村村、教场坪村、刘家河村、背阴村、瑶曲村、杏树坪村社区:下石节社区(单位型社区)
庙湾镇:
庙湾村、玉门村、三政村、春林村、曲南村、走马村、蔡河村、联合村、五联村、东石坡村                          
社区:陈家山社区(单位型社区)
小丘镇:
小丘村、寺坡村、独石村、阿堵寨村、红岩村、移村、朱村、中原村、坳底村、移寨村、原党村、乙社村、东独冢村、西独冢村、凉泉村、孟虎村、前咀子村、文岭村、芋河村、柏林村、山家坡村、白瓜村、前槽村、焦子河村、周家河村
照金镇:
尖坪村、照金村、田峪村、北梁村、胡巷村、芋园村、麻地村、台尔村、代子村、崾岭村、高尔原村、梨树村、杨家山村、神水村、柳林村、五峰村、窑峪村、贺家庄村
 
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对照此标准地名,有更名需要的,以书面形式向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阐述更名理由。
 
 
 
抄送:市民政局。
区委办、纪委办、人武部,区人大办、政协办。
      区法院、检察院。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网络编辑:admins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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