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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GK/2015-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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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5]50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1-2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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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开展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
(五)依照组织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办理提请区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
(六)综合管理行政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表彰和向上级推荐表彰的人选,指导、协调、规范行政机关奖励工作。
(七)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定我区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八)推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九)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引进工作,拟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和高学历人才的招聘引进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做好安置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
(十三)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完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五)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开展社会保障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指导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好劳动保障工作。
(十六)拟定全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健全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十七)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1名(副科)。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文大鹏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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