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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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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耀政办发[20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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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11-2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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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文大鹏 发布时间:2015-11-27 18: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负责区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市场。
  (四)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律师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日常全部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助理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委托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整理、汇编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参与指导全区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三)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配合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行政执法检查。
  (十四)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司法专项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职副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各镇、街道维护稳定办公室整合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镇、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编制共24名,计入镇、街道行政编制总数,必须确保专编专用。镇、街道应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定编定岗及调整变更情况报区编制部门和司法局备案。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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