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5-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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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5]53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1-2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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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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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铜川市耀州区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扶贫开发局是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规划。
(二)编制全区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区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指导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全区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五)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业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信息宣传工作。
(十)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扶贫开发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扶贫开发局机关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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